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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准备劫杀袁绍(2 / 2)

李荨昆知道,猎弓手的弓箭虽然有效射程是两百步,其实真正有杀伤力的,也就是七十余步左右。

而应招兵,身穿的棉甲,也就是厚厚的布衣,根本没有什么防御力,他们的长矛,甚至破不开袁绍手下军队的甲。

但是,李荨昆不怕!他豁出去了!

要塞居民虽然到了顶,但是消耗了还可以补充,既然他们忠心耿耿,那么现在就是他们为自己主公奉献生命的时候了。

王朗深深的看了一眼李荨昆,下去发布命令了。

李荨昆长处一口气,绝对这么做有些不对,但是……

哪又如何?他们死了他们的家人会过的更好!

李荨昆想起了那个对天天吃红烧肉而抱怨的男子,不由的笑了。

李荨昆把他征召为了应招兵,在和昌豨部对战的时候战死了。

他的家庭,生活水平一下子拔高!

在他死的第十三天,他的妻子给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他的大儿子已经进了轻骑兵队伍,他的小儿子以后也一定会进军队补充要塞军队的伤亡。

他的女儿,被要塞内部居民的一个大家族,指腹为婚,李荨昆可以说,家族的发展,就是残酷的。

一代人死了,第二代能够过得更好,第二代用生命去奉献,第三代就是豪强!第四代就能够出士人,第五代就能够成为一方士族!

世家世家,世世代代传承,世世代代奉献。

这就是东西方不同的家族发展理念。

西方家族,如果第一代做意大利面,第二代、第三代基本上只能做意大利面。

东方,第一代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第二代就能够出学者,第三代就能够出比第一代创造的财富总和高出五六倍的人。(别杠,这是数据)

西方的没有太子,只有王子,固然出明君的可能性大,但是,发展绝对没有东方长远。(别提清,过了过了康乾盛世,我觉得就不是王朝了)

王朗也是文人,也懂李荨昆的意思,那一眼不是隔阂,而是欣慰。

在他看来,李荨昆终于是一个合格的主公了,如果把士兵各个都当成亲儿子,那就毁了。

慈不掌兵!爱兵如子是必须,下令果断也是必须。

李荨昆在丹阳休息了两天,便马不停蹄的和李煜晨返回凌霄城。

“天冷了……”

秦岭淮河以北,就是北方,如今已经立冬,快要下雪了。

下邳、彭城往南,就是黄河了。

在华夏历史上,黄河沿河流域的人类文明带来很大的影响,是中华民族最主要的发祥地之一,被称为“母亲河”。

“母亲河啊,袁绍,你必须滚回你的冀州去。”

袁绍和曹操,必有一战,很有可能,仍然是在黄河流域进行官渡之战。

到时,李荨昆就被夹在中间。

“必须打回去,哪怕是死再多的应招兵、猎弓手,也在所不惜!”

李荨昆感受着冷风拍打在脸上,不由的加快了骑马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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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已经有超过百人发烧病逝了。”

一个头带豹皮,右手中拿着能够一下子给人脑袋打成浆糊的狼牙棒,左手滕盾的强壮战士单膝跪地,给一位穿着“华丽”的强壮男子汇报情况。

“忠诚的战士,神明赐予了我们指示,在此之前,没有任何能够阻挡我们脚步的困难。”

“是,尊敬的蒙特苏马。”

一个月的海上漂流,时不时的捕捞鱼群,避免粮食短缺,已经让阿兹特克人有些吃不消了。

长期的海上生活让他们十分的不适,若不是对于伟大的羽蛇神的信仰,恐怕他们早就一刀了解了自己。

坏血症,由人体缺乏维生素C引起的,表现是毛细血管脆性增加,牙龈肿胀、出血、萎缩,常有鼻出血过多以及便血。

对于这一点,李荨昆也有考虑到,但是他却无能为力。

十五世纪末西方大航海时代开启后,奔赴南美的西班牙药剂师认为很多的水果,比如野生菠萝对坏血病也有疗效。

他们力劝船员们利用所有机会补给船上的新鲜水果,特别是柠檬和酸橙子。

但是,这些水果李荨昆在要塞中无法用粮食单位兑换,哪怕是苹果都换不出。

对此,李荨昆也别无他法。

“酋长!发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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