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有许多的村寨,庄稼及牛羊,用马车托着粮食,布匹的商贩!如果是秦烈三人,这两三百里路很快就能赶到,可加上阿莎两个丫头,则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萌妹子,你身上这么脏,咱们去那边洗个澡。”
第二天,路过一片树林时,阿莎看到里边清澈的溪水招呼雨萌道。
“爹不让洗,怕遇见歹人。”
雨萌迟疑了片刻道。
女孩天生爱美,但为了安全却不敢打扮,尤其是像这种远途,路上劫匪很多,就算有秦烈几人保护,雨天泽也很不放心,刻意叮嘱不能洗漱。
没办法,对于男尊女卑的思想来说,女孩比被杀都可怕,耻辱!“咯咯咯,我一直这样,岂不是也没事?”
阿莎拉着她的胳膊,向树林中的小溪走去,一边笑着开玩笑道:“你们三个大男人可不许偷看。”
“哼,我们还用偷看吗?
要图谋不轨,直接去抢圣女了!”
玩命冷哼着回答。
他很少开玩笑,永远都一副酷比的样子,当然并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心中的仇恨让他变得狠辣冷酷。
“没那么容易,咱们可能要在这里呆一段时间。”
秦烈躺在了草坪上,明白在各个部落挑选出来的圣士,肯定都经过了特殊训练,加上承瀛部落的千军万马做后盾,更主要是妖族站在背后。
想要彻底消灭圣殿,哪有这么简单?
更不是三人与几十个队员所能做到的!“我倒是想呆在这里,一辈子都无所谓。”
马德超与玩命相同,对生活早就心灰意冷,活着只是一具躯壳,或者说为了报答秦烈,稍一停顿继续道:“你不一样,还有一家老小,说什么也要尽快回去,别让她们担心!”
“必须回去!”
秦烈言辞凿凿回答,他不贪图名利与地位,却不能舍弃亲人朋友。
“哪儿都有穷人与富人,这里也一样!”
玩命指了指远处,坏笑着继续道:“看这架势肯定是富豪权贵,现在又不是华夏,咱们去劫上一票,以后在这里便荣华富贵了!”
只见一个车队缓缓驶来,牛车马车上拉着的珊瑚,绫罗绸缎等物品,两辆轿子都是珍贵的红木打造,做工更是细腻考究。
轿子旁边有七八个仆人丫鬟跟随,车队周围更是足足有五六十个身穿丝绸衣服的骑马大汉守护。
丝绸衣服,并不仅仅是近身侍卫的象征,也可以抵挡箭矢弓弩的伤害,刺入体内后能轻轻一扯便拔出,从而继续战斗。
在部落的时期,可谓价格昂贵,极少有人能穿得起!“还是别节外生枝,咱们还不了解这里的情况。”
马德超稳重的性格,摇了摇头劝说道。
车队越来越近,几个大汉骑马向三人走来,其中一个道:“你们是什么人?
在这里干什么?”
能听得出来,他们是为了安全起见,毕竟这里挨着树林更容易隐蔽。
“我们是清风寨的村民,到大都去参加勇士选拔。”
秦烈站了起来如实回答。
“就你们这样,也想参加勇士?”
带头的大汉,打量了三人一眼,话语中带着鄙夷道。
基因与环境不同,部落的人普遍十分高大强壮,这也是外界发现“巨人”尸骨的原因,秦烈三人相比起来,明显“瘦弱”了许多。
何况穿的又十分寒酸,他们瞧不起也很正常!“阿哥,你快看看,萌妹子真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