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D老大凯尔森,派出手下寻找外援的时候。
罗昂刚刚和身边的周泰祥,把一个慌不择路,跑进理发店内的黑人混混打死。
从这个混混身上,那六芒星和罗马数字‘III’看,显然是BD的成员。
所以身为华人的周泰祥,没有太多犹豫,发现对方为了躲避枪战,居然想要冲进理发店。
抄起柜台藏好的手枪,砰的一声,就送他去见上帝了。
对此,罗昂表示这个BD成员头上,死兆星在闪烁。
不然周边这么多店铺不躲,非要躲到华人店铺里。
不知道自己身边的这个老哥,是正经二三会成员吗?
二三会可是P.N联盟中的一员,于请来说,周泰祥开枪是处于敌对立场。
于理,一个拿着武器的黑佬,突然闯进店里,他作为老板开枪,很合理嘛。
所以说,这个BD的成员死了,也是白死!
两人合力,把倒在门口的尸体,拖到后面。
只有等到枪战结束,芝加哥警署的警探们赶来扫地……
咳,清缴后,才能把他的尸体,送去停尸间。
“扑街仔,居然还想躲到老子店里,哼!”
周泰祥不屑的说着,在客人洗头的水池前,洗了洗自己手上的血迹。
这也让罗昂,从对方原本亲切的态度中,挣脱出来。
他告诫自己,这个男人可是个十足十的老混子,可不能因为展现出的随和,而忽略了这点。
“周哥,我看外面的动静小了,是不是火并要结束了?”
警惕归警惕,但是不能因噎废食。
罗昂知道,自己得善于使用周泰祥这样的街头老人的眼光,帮自己做出判断。
洗完手,擦了擦后,周泰祥小心的用镜子偷看一会儿后,皱眉道:“BD的黑佬,好像确实撑不住了……”
“那就是说,绿色眼镜蛇赢了?”
他摇了摇头道:“不好说,这次的火并我听李会长,提过一嘴,据说是因为上周,BD旗下的一家洗衣店,在运送两箱BloodMoney的时候,被一伙人劫走,还顺手把管理人杀了,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处。”
BloodMoney?
罗昂微微一愣。
通过命案得到的钱,通常会被叫做BloodMoney,是一种街头上的口头代称。
只是BD这种本地大帮派,居然也会有人打它的注意?
这是不要命了吧!
周泰祥猜出了他的想法,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银行的钱,不也整天被人惦记?”
“绝大多数的银行抢劫犯,最后都会落网,可还是有人会觉得自己就是那个百分之一,人的贪欲啊,会使得双眼被蒙蔽,忽略其背后的风险……”
说这话时,他的脸色闪过一丝落寞。
罗昂联想到他之前说过,自己曾经动手进了监狱三年,今年才被放出来。
隐隐觉得这件事背后的原因,可能不只是口角冲突,那么简单。
叹了口气,周泰祥一边观察外面的变化,一边随意的继续解释道:“手下的洗衣店被抢,BD的人肯定坐不住,凯尔森那个蛮牛派出去不少人,调查这件事是谁做的,然后不知怎么回事,就有传言说,是绿色眼镜蛇的头马之一,34街的杰克带着手下犯得这事……”
“哦,对了,头马是我们那边常用的词,换成芝加哥这边应该叫做头目。”
发现罗昂的神情不对,周泰祥拍了下脑门,解释了一下。
可他愣住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明白‘头马’的意思。
龙头、双花红棍、纸扇、草鞋等等。
这些华人街头用语,罗昂曾听老爸罗本说过,都记在心里。
真正让他脸色微变的是,身边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二三会曾经头马的男人,居然在身上纹龙。
以刺龙、画虎、绣鹰为传统的帮派可是花青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