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兵锋(1 / 2)

 剑北王李中书,其实算得上是一帮人里唯一一个读书人,跟一般酸书生不同,李忠书所看之书,上至史记文论,下至民间流传的香艳小传,李忠书统统喜欢看。

而且李忠书看书之快,说是一目十行都不行,寻常人看一行文字,李忠书就已经可以翻过此篇,倒是不可能看过的每一段都记得,可是只要提起来,最少他能想起来哪本书哪段大概是什么,再不济把书拿出来也能一翻就找到。

所以当杨凌霄看到李忠书王府里,那被一架架书本占领的书房,并且得知这样的书房还有四间的时候,杨凌霄就决定我还是习武吧?可是李忠书成天笑呵呵的看似很好说好,其实不然,杨凌霄这点小九九,他还不清楚?这么大孩子了还能什么都不学?

所以杨凌霄的苦日子可谓正式开始,每天不仅要看大量的书,还有为一目十行的王叔亲自监督。任他看了多少书,李忠书只用拿起翻看盏茶时间,就能提出一大堆杨凌霄知道或者不知道的问题。

好几次杨凌霄坚持这书里根本没有李忠书问的问题,李忠书随手拈一下就能把那页文章摆在他面前。好在这枯燥的日子,多了个小侍女跟着,单芸儿换了新衣裳,梳了新头发,头上还带上了价值不菲的钗子。

李中书府中王妃拢共四位,正妃还大李中书四岁,叫做曹小娟,女人上了年纪就显老,李中书看起来尚且称得上风度翩翩,曹王妃就不行了,三十多就发福的不像样子,可看起来总归比许晴洛神多了几分长辈模样。

曹小娟自己其实出身就没有多好,普通农户家女儿,李中书带兵霸了村子休整,这满村最好看的姑娘,就这样被拉进了李中书房里。第二天大军就走了,原以为就这样被糟蹋后就算完了,这年头女人名节还是很重的,这下连着家里人都跟着抬不起头来。

其实村里被糟蹋的姑娘媳妇远不止曹小娟一个,可是其他的都是被小兵偷偷给祸害了,要么家里就藏着掖着,有的家里人根本不知道,总之都瞒着没说。只有曹小娟是被一路拉去了李中书那,路上得有半个村儿的人都看见了。

嫁是嫁不出去了,为了不让人说闲话,曹小娟甚至搬到了村边很偏僻的地方,那有

一间夏季看田的小茅屋。就这样还是架不住临近村镇的地痞无赖,隔三差五的就到门前吆喝转悠,这帮人穷泥腿子城都没进过,眼瞅一辈子也娶不上媳妇了,成天围着曹小娟是想干什么谁都知道。

有一次一帮人不知道哪喝了几罐糟酒,居然趁着深夜就硬砸开了房门,那天曹小娟真的就拿了把锥子要把自己刺死。谁知刚好来了一队兵马,一帮地痞以为是山贼连忙四散而逃。

看着走进来的那个人,曹小娟一辈子也忘不了,正是那个祸害了自己的将军。那时候这将军还满脸泥灰,狰狞不堪。可是如今脸也干净了,还穿了件长衫。曹小娟甚至心想,这人倒是也不错。然后赶紧满脸通红的甩甩头,把锥子再次顶在脖子上。

“怎么住这了?”李中书看着用锥子顶着脖子的曹小娟只是微微皱眉问道。

曹小娟眼泪就不争气的留了出来,瘫在了地上,呜呜的哭着。李中书过去接过曹小娟的锥子,摸了摸曹小娟的头“别哭了,我来接你了。”第二天,曹小娟不仅被接了回去,满村的人也都恨不得一刀捅死了自己。曹小娟要嫁人了,嫁的是当今天下最有权势的八个人之一,王妃啊,那是这些农民几辈子都不敢想一下的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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