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曲意铿锵催人命
拿着艾尔莎的奴隶文书,带着艾尔莎离开了妓院,由于时间还早,卡加斯和其他同僚决定再玩一会,不过给了我两瓶酒,让我带给老撒加。
出了门一看,杂货铺竟然还亮着灯,于是推门进去,老板正趴在柜台上打着瞌睡,看来是打算通宵营业了,也对,既然他们为军人服务,那我们不回营,他们自然也不会放弃赚钱的机会。
老板睡得很警醒,一听门响,立刻抬起头,眼还没完全睁开,嘴角就挂着晶亮的口水说“欢迎光临。”
我冲他笑了笑“我记得你说能帮我寄信”
老板擦了擦嘴,揉着惺忪的睡眼“是的,邮差隔天会来一次,正好天亮就来,你要寄到哪”
我掏出信“不远,魔法学院。”
老板点点头,接过信看了看封蜡,然后拿出一个小册子“谁收”
“欧格雅魔导师,越快越好。”艾尔莎插嘴道。
老板一边记录,一边笑着说“好了,记下了,小姑娘,就这么近,骑马喝口水的功夫就到了,你还想多快邮资哪边付”
我这才想起来这时候还没有邮票,要么寄信人付邮资,要么取信人付,艾尔莎撇了我一眼“收信人付。”
老板点点头“好的,我要加收1个银币。”
我皱着眉头看了看艾尔莎,我认为到付很不礼貌,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尊重,何况对方是欧格雅导师,艾尔莎立刻明白了“你手里那点钱,可不够付邮资的。”
我心里一惊,不尊重就不尊重吧,掏出一枚银币递给老板,老板把记录好的纸条,插在信封的丝带上,放在一个盒子里“还需要什么吗”
我摇摇头,再有需要,要么刷卡要么就该卖肾了,于是道了声谢,离开了。
出了门,我问艾尔莎“这点距离要多少邮资”
“至少1个金币,邮资可是很贵的。”艾尔莎笑着说“木头,真不知道你老家是有多偏僻,这都不知道。”
我叹了口气,老家吗说近也近,一面镜子的厚度,说远也远,可能要穿梭时空,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了,也罢,从前年起,我已经孑然一身,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结果跟我分手了,最后上了我公司老板的玛莎拉蒂,没等我报复公司老板,就被开除了,不回去也好,有些人还能回来,有些人相见太难,唉,我在胡想些什么
艾尔莎知道说中了我的伤心事,低着头不再说话,我问道“欧格雅导师要是发现邮费到付,会不会一生气拒收”
艾尔莎笑着点点头“很有可能,所以我没在上面写名字,她一定会收的,她的好奇心非常强。”
还真是这样,欧格雅导师简直就是一部十万个为什么,要不是我才疏学浅,她一定连原子弹的方程式都问清楚。
“想我姐姐了”艾尔莎笑着问。
嘶她也会读心术我明白了,她一定是以为我跟欧格雅导师有一腿,天地良心,我最多就是过过眼瘾,欧格雅导师确实漂亮,可那种跟外貌年纪不相称地沉稳,让人敬而远之,眼前这位也是,秀色勉强可餐,可是太成熟,天山童姥。
“我想起一个故事。”我岔开话题“以前有一对兄妹,分隔在很遥远的两地居住,他们兄妹感情很好,可是忙于生计,一直无法见面,只能靠通信,告知和了解对方的情况,可是邮资很贵,以他们两人的收入,很难负担的起。”
艾尔莎也来了兴趣“那他们怎么办呢哦,是不是会魔法,能不拆阅信件就知道内容”
很天真,很傻,要是魔法师,会穷到这种地步我摇摇头“邮差也很奇怪,每次送信,对方只是拿过信,并没有拆,看上一眼,就表示自己没有钱付邮资,但表情就好像知道了什么一样,可有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办法,哪怕去借钱,也要拿到信件,了解里面的内容。”
艾尔莎立刻明白了“他们在上面做了记号”
“是的,兄妹两个约定,如果身体安好,万事无忧,那么就在信件表面签名的时候,画个小小的圆形,表示生活美满,只要看到这个符号,就表示可以不用付邮资了,如果有急事,就会画个斜杠,那么对方看到,就会付邮资,拿到信件,了解对方的情况,后来,邮差知道了。”我一边漫步在回营地的小路上,一边讲着这个故事。
“那他们岂不是再也写不了信了”艾尔莎皱着眉头说。
“不,邮差也是穷苦人,他知道这种惦念着远方亲人,却又付不起高昂邮资的感觉,于是他把兄妹两人拒收的信件,仔细的捆扎成一摞,求见了国王。”我笑着说。
艾尔莎愣住了“完了,完了,会被砍头的。”
故事的结局要是这样,谁还看“国王知道了这件事,也被这对兄妹的感情和聪明才智感动了,决定改良邮政体系,他先是规定,从此以后,邮资必须由寄信人支付,然后大规模降低邮资的价格,甚至还分了快信和慢信,如果你急,那么可以寄快信,邮差会骑着马专程送达,如果你不着急,那么信件就会按照地区和村镇,分类管理,每隔一周或者一个月,才用邮政马车送到,虽然慢,但邮费非常便宜,而且他发明了”我突然刹了车,后面要说的是邮票,这地方没有这玩意儿。
艾尔莎立刻问道“发明了什么”
我愣了一下“发明了魔法阵传输网络,每个重要的城市和城镇,都有魔法传送阵,用以传送信件,这大大降低了人力和马匹的消耗。”
艾尔莎奇怪的看着我“你这故事哪听来开始觉得还不错,后面可就太离谱了,普通魔法传送阵不能长距离传送,整个帝国最长距离的传送法阵,也只是皇宫跟魔法学院之间而已,运行一次要花费5000枚金币,怎么可能每个城市都有除非你让魔法师去当邮差,这怎么可能。”
“故事嘛,听听就得了,别当真。”我笑着说“生活是美好的,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生活是美好的,值得我们为之奋斗”艾尔莎咀嚼着这句话“哼,我只同意后半句”
“你认识摩根弗里曼”我吓了一跳。
“没听说过这个人,他是谁”
“我一个老朋友,他也这么说过。”希望摩根弗里曼没意见,我赌一万枚金币,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不过我是他的粉丝,七宗罪我看过很多遍了。
说话间,到了军营,希望卫兵别阻拦,倒不是害怕艾尔莎没地方住,而是担心这姑奶奶把卫兵打了。
卫兵看到我,又瞥了一眼艾尔莎,笑着说“呦,这不是我们新来的笛手吗保重身体啊,天亮点名要是迟到,可要挨鞭子的。”
我用傻笑回应着他,拉着正在运气的艾尔莎进了军营,进了军乐团的驻地,壁炉也快熄灭了,撒加长官还在老地方,张着嘴酣睡着,我把酒放在他旁边,然后往壁炉里丢了几块木柴,带着艾尔莎去了我的房间,艾尔莎看到满屋的灰尘,皱了皱眉眉头,抬起手臂扫了一下“净化,弗拉迪艾拓”
一阵微风吹过,屋里的灰尘都不见了,我眨眨眼,有魔法真是方便,不然一个钟头我都扫不干净,把背包和买来的东西都放在桌子上,然后给这位姑奶奶铺了床“休息吧,天亮我还要去点名。”
说完,我就把墙角的椅子拿过来几把,搭在一起,现在我知道这么厚的披风是干嘛用的了,于是披在肩上裹住身体,躺在椅子上正要合眼,就听艾尔莎问道“要不一起睡”
我差点从椅子上滚下来“哈不怕我欺负你我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我知道你不是,所以你也没必要装模作样的睡椅子,我不介意,再说了,你能欺负我别逗了”艾尔莎坐在床边嘲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