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火箭炮这玩意在野战之中使用,威力的确惊人。一发一二二火箭炮如果命中行军大队,可以直接将爆炸点周围一个中队的日军送上西天。但是如果说用来对付这些永备工事,威力可就远比不上身管火炮了。当然,对野战工事威力还是有的。
但是对付这种明暗结合的地堡群,却是几乎无任何的效果。部队曾经将轻便的一零七火箭炮拆卸开来,以单管发射的战术,在日军机枪火力射程之外对永备工事的射击孔进行远距离火力打击。但是却是因为远距离射击精度过差,而所起到的效果不佳。
而抵近射击却在日军后方的山野炮、迫击炮、步兵炮的干扰之下,几乎无法展开。而且火箭炮发射的时候火光过大,即便能准确的命中目标,但是在日军反应速度极快的炮兵火力报复之下损失也不轻。
其实使用一零七火箭炮单管发射效果不佳的原因,也是部队在这方面使用的不是太灵活。当初这种一零七火箭炮下发部队的时候,考虑到这种火箭炮在野战军之中,主要作为火力覆盖使用,以及野战部队不容易保密等原因。
只让部队学会了在必要的时候,将十二管火箭炮拆卸开来作为单管火箭炮,跟随作战部队前进使用,而没有让部队学习到这种火箭炮简易发射方式。杨震可不想有朝一日,这种火箭炮被日军缴获,学会这种方法之后,日军派人携带着拆卸成单管一个人就可以扛起来的,甚至是简单的一枚火箭弹,对某一级指挥机关偷袭。
这种在后世除了特种部队,以及那些恐怖分子之外几乎已经没有正规作战部队使用。但被称之为火箭炮中的ak步枪,分解和发射方式极其灵活,用来作为近距离专门偷袭作战的大威力武器使用,还是相当有威力的。
越南抗美时期,越军特工队就是使用分解成单管或是双管的一零七火箭炮,秘密渗透到美军机场附近,短时间之内一口气打出去二百多发火箭弹,美军边和机场带来严重的损失。而这些部队在渗透到足够的射程之内时,美军却没有发现任何的动静。
在中东还有那个中亚某国,这种分解、携带极其方便。既可以组团使用,也可以在必要你的时候单个使用。甚至至将火箭弹后盖砸掉,用火把点火也一样能够使用的火箭炮和所配置的火箭弹,也经常被那些被美国人称之为恐怖分子的抵抗运动,用作中远距离偷袭的利器。
这种武器虽说威力不算大,齐射的精度也没有多高。但是胜在就是轻便,以及组装和使用极其灵活。虽说炮弹贵了一些,但是质量上却很适合抗联使用,射程也与日军装备的山炮相比不差,而火力密度却远远胜之。所以才装备给了师一级,作为火力遮断武器。
但正规部队毕竟不是打游击的,还是使用正规的作战方式为好。既然已经配发给部队作为师一级,在战斗之中经常被配属给团一级部队使用。那么谁也不能保证这种武器不被日军缴获,更不能保证炮兵不被日军俘获。
按照日军学习能力,以及国力来看如果他们想,可以生产处更多的类似武器。杨震可不希望自己的部队,被这种自己“设计”的武器搞的灰头土脸的。所以很多使用方法,杨震并未下发给部队。
要是军区特种侦察旅在这里,恐怕效果就要大大的不同了。堆上一个土堆构筑成一个超级简易的发射架,然后将火箭弹架设到这个土堆上。使用简易瞄准器,将火箭弹瞄准之后。用两节干电池、几段电线作为发射器打完就跑,就算对面的日军炮兵反应再快,恐怕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陈翰章的部队如果使用这种发射方式,在五百米之内瞄准日军主堡的火力发射孔,这进度恐怕要快的多,效果也明显的多。两个人带着两节干电池、几段电线,再加上一枚火箭弹,怎么的也比带一截发射管目标要小的多。至于轻便方面,两者更是没有办法相比。
当然如果不怕把事情闹大的话,把火箭弹后盖砸掉,用火把直接点着发射,也不是不可以的。只是这种发射方式的动静比较大,很容易在事先就暴露目标而已。谁也不是傻子,你那么大一根火把在哪里要是还发现不了,那就是愚蠢了。只是可惜这种最轻便的发射方式,除了军区特种侦察旅之外,没有一支部队会使用。
在火炮威力不足以彻底的摧毁那些所谓的核心工事的情况之下,对这些永备工事只能在坦克和平射高射机枪的掩护之下,一点点用大当量的炸药爆破。装备准备上的不足,也使得战斗进程,造成了相当的艰难和拖延。
另外不能不说的是日本人在构筑工事方面,的确有着几乎天生的特长。这些工事虽说很多修改的都很仓促,但是其无论是设计还是建造方面,依旧(www.hao8.net)下了不少的心思。所有的工事环环相套,射界不仅相当的开阔,而且火力点全部都是采取明暗结合的组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