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问这人,有没有能力助这女子告御状?
县令斟酌了一番才问,“证人可识得这女子手中的令牌?”
闻言,薛琅静笑着将令牌递给中年,“掌柜可识得此物?”
中年男子接过令牌,又看了一眼,回道,“自然,自然识得。”
薛琅静直接与他道,“此前我被人调戏,反被那调戏之人诬告与人通.奸,而这位县令只听对方一面之词便认定我有罪,要打我板子,叫我招出奸.夫,掌柜的可否替我详述了案情,将其寄送给那令牌的主人,让她帮我告个御状?”
这话说得,完全不给堂上县令半分面子,直让他黑了脸。
但此时的他却顾不上这个,他更在意中年的回答。
就见中年想也不想便点头,“可。”
“那我需要提供什么?”
“请姑娘将详情描述与我,并提供手印便可。”
“好。”
见两人竟然无视自己,便在堂上这么商量起来,还是当着自己的面说要告御状,县令胸中燃起何等的怒火就别提了。
当然,更多的还是恐惧,他们真要告上去,最轻最轻,自己这仕途也要到头了。
因此,在与师爷对视一眼之后,县令便正了正身,手中惊堂木重重地拍下,对着堂下大喝道,“证人既然已经作了证,那便先到一旁候着,待本官继续审案。”
“是,大人”,中年拱手,走到一侧。
毕竟他要在和元县开铺子呢,自然不好轻易与县太爷起冲突。
之后便听县令喝问道,“原告,你们是否与己方证人熟识?”
方才都报了户籍所在之地,他们这是不想承认也得承认啊!
如此,他们的这些证人便无多大效用了,而县令再问那指认奸.夫之人,他们也是一问三不知,但还是用之前的理由死咬着不放。
只要咬死了,最多也是告不成而已,不用担诬告之罪,毕竟这女子也找不出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
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事,这女子竟然越过了县令,直接指挥衙役们强行捂住他们所有人的嘴,随后让人将他们分开审问。
审问内容自然便是各自说出在何时何地看到奸.情,并且让他们详述当时具体细节,还有描述那两人的长相。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这些人不是说忘记了,便是对不上。
毕竟他们事先压根就没想到这茬,以往那些人告女子有奸.情的,哪个不是一告一个准?谁曾想会碰到今日这种情况。
最后不用说,薛琅静无罪释放,而他们坐实了诬告之罪。
但这并不能让她满意,她又反告对方调戏自己。
而证据,便是他们手上的伤。
到此,‘原告们’两罪并罚,各杖臀三十。
‘证人们’各杖臀一十。
随后,薛琅静便又告了那敲锣打鼓以及喊话之人的诽谤罪,其他每人各自三杖,敲锣者五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