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今天氛围这么好,你的变化也那么大。所以终究忍不住,试探一下。
失忆……是真的么?
其实,如果你真的失忆了,不见得是坏事。
忘掉那些不愉快的过去。
而我和你,也能重新开始。
段晓晨没有放任自己出神太久。
她很快就去换了一身适合商务场合的外套。
在魔都的这套房子,虽然她住的时间很少,一年也住不了十天半月,但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
这是让她住得最感到舒心的地方。
相比之下,京城那套房子,她觉得只能算是个“住处”。
这里,才是“家”。
出门后,段晓晨不自觉地看了对门一眼。
然后乘电梯下楼。
娟子还没到。
段晓晨拿出手机,给“杜小妹”发了条信息。
她和杜小妹还不是很熟,打字时字斟句酌,非常谨慎。
“我今天到你家玩了。你哥变化真大!他说他失忆了,是怎么回事?”
今天是周末,杜小妹应该没在上课。
很快就回复了:“他呀,肯定是因为终于成长了,觉得有许多不好意思面对的往事,不想提起的往事,所以就玩起了‘失忆’人设。你就陪他玩呗,哄哄他呗,反正男人至死都是小孩。”
“你懂得真多。”段晓晨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如同鲜花绽放在春风里。
“那是,那是,”即使只是文字,也透着一股自鸣得意的味道,“晨姐,签名照什么时候寄给我?”
“签名照有什么意思。下个周末我们去逛商场,我请你吃饭,一起看电影,去拍大头照。”
“好啊,不许赖账!”
“拉钩。”
这时一辆熟悉的银灰色轿车迅速驶近,段晓晨收起手机,扶了扶墨镜,迅速切换成高冷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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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采歌坐在桌旁,拿起段晓晨送给他的礼盒,陷入沉思。
礼盒很轻,稍稍晃了晃,从声音判断,里面应该是印刷品。
杜采歌猜测着,但是没有任何线索。
他终于忍不住,将包装纸撕下,打开盒子。
里面果然躺着一叠纸张。
杜采歌小心地将之取出,一页页地翻看。
很显然,这是一部漫画的原画手稿。
杜采歌对这个世界的漫画家不了解,不清楚这是谁的大作。
但以段晓晨的身份,她送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差到哪去。
很大的可能是某位名家的作品。
所以……为什么要送这个给自己?
难道原主喜欢看漫画?
杜采歌觉得自己似乎抓到了一点灵感,但却转瞬即逝。
当他想要继续探究时,却发现自己连线头都没有找到。
总结一下今天掌握到的线索吧。
原主喜欢看漫画。
原主和段晓晨的关系匪浅,否则段晓晨不会以漫画原稿作为礼物。这东西呢,价值或许不是特别高,但是很难弄到。
肯定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原主或许不是很成功的音乐人,但是应该很有特色,否则段晓晨不会以天后之尊来找自己约歌。
很显然,段晓晨当时的语气不是客套,而是真的觉得自己能给她惊喜。
话说原主到底有过一些什么样的音乐作品啊?
要不要找范玉弘,或者去问问原主的好哥们邹国勇?
另外,杜媃琦应该也清楚。
不过如果去问妹妹的话,估计又会得到冷笑的回应。毕竟在妹妹的眼中,自己的失忆都是伪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