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夕颜也夹了一片翠绿的莴笋进嘴。
“王爷,咱们快些吃饭吧,吃完了我和你回屋学写字,我和你学会了,就不用麻烦岑公子了。”
说完,她埋头扒拉起了碗里的饭菜,再抬头的时候,嘴角到处黏满了饭粒。
见状,墨少卿的脸色才又稍稍好了一些。
用过晚膳,安夕颜和墨少卿一同回了慎行阁。
给墨少卿备好了消化用的茶水后,安夕颜独个走到了书桌前拿起了毛笔,她是下定决心重新学写字,掩盖自己从前的笔迹的。
因为早上岑景灏教过自己握笔,所以这次她拿笔的姿势是正确的。
她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出了安夕颜三个字,虽然比上次头尾拆开的字要好不少,但仍旧难看的紧。
墨少卿坐在桌旁端起茶杯呷了一口热茶,回头看向站在书桌旁的安夕颜。
她低头写字的时候,额上一缕发丝落下,再加上她一脸的认真劲,衬得她此刻格外恬静。
“王爷,是不是比上次好多了?”
名字写好后,安夕颜拿起纸转身看向墨少卿。
墨少卿没有开口,而是放下手里的茶杯,起身朝她走了过去。
他拿掉安夕颜手里的纸,抓过她的小手拿起毛笔,重新落笔纸上。
墨少卿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有粗粝的老茧,蹭的安夕颜的手背微微痒。
因为整个人都被他圈在怀里,离得特别近,安夕颜闻到他身上有种特殊的味道,淡淡的,很好闻。
“夕颜凝露容光艳,料是伊人驻马来。苍茫暮色蓬山隔,遥望安知是夕颜。这是你名字的出处。”
墨少卿握着安夕颜的小手,把这首诗全都写了出来,最后将夕颜二字给圈了出来。
安夕颜刚刚才洗过澡和头发,身上有淡淡的胰子香,其中还夹杂着淡淡的体香,她的小手又小又软,整个被他包在掌心里。
墨少卿自那件事后便再也没和任何女人这么挨得近过,安夕颜身上的这些味道他闻着还真有些不习惯,但不知道为什么,抓着她的小手却不愿就这么撒开。
“呀!我的名字还有这么好听的出处呢!那个会给我热饭吃的老妈子说我的名字就是一种不起眼的小白花,她还说这个花是薄命花。”
说到薄命二字,安夕颜的小脸瞬间黯淡了下来。
其实说起来还真是,真正的安夕颜已经死了,这么小的年纪,不就是薄命么。
看到安夕颜的小脸垮了,墨少卿急忙开口。
“那个老妈子字都不识知道什么,夕颜寓意暮光中永不散去的容颜,生命中永不丢失的温暖,给你取名字的人是这么希望的。”
说完抓着她的小手在另一张纸上规规整整的写下了安夕颜三个字。
“明日我做本字帖,你照着字帖临摹。”
“不用这么麻烦,岑公子今天拿了一本过来,我拿那本就成了。”
安夕颜摆摆手,觉得不用那么麻烦。
不管用谁的字帖,只要能把她从前的笔迹掩盖就成。
安夕颜的话让墨少卿想起了今早在书桌前看到的情景,当时岑景灏就这样抓着安夕颜的小手将她整个圈在怀里,他甚至还用他的下巴似有若无的一直蹭着她的头发。
想起这个情景,墨少卿的脸顿时黑了下来,他没吭声,只加大了抓着安夕颜小手的力道。
安夕颜暗暗吃痛但又不敢吭声,只得顺着他的力道一笔又一笔的在纸上练着自己的名字。
半个时辰后,待墨少卿松开手,她的小手整个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