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有句俗话说得好,烈女怕缠郎,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再说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功夫下到,你还怕拿不下他这块臭石头?”
焦乐乐顺着这个思路一想,是这个道理,就欣然点了点头,随即又连连摇头,否认道:“他才不是臭石头。”
听她这么说,燕皇忍俊不禁,只笑了笑,没说话。
这时,焦乐乐的眼睛滴溜一转,人也坐得离燕皇近了一些:“那他,都喜欢些什么啊?”
燕皇抹了一把脸,这个,他还真不知道。但,就算是不知道也不能说不知道,于是,他高深莫测道:“你看你这丫头,这不就是给点阳光就灿烂吗?两个人接触,最有趣的就是这相互了解的过程。想知道他喜欢啥
,你自己去了解呗。”
“他看见我就烦得不行,我咋了解?”说着,焦乐乐一脸苦相。
燕皇急着回家哄小无忧,便随口道:“没有机会你就创造机会呗。想想他经常出现在什么地方,你也跟着去不就成了。”
他点到为止,焦乐乐自由发挥。
于是第二日,翰林院中,当燕永奇如往常一般走到自己的位置前坐下,就看到对面原本空空如也的地方放了一张桌子,还有,一张笑意盈盈的脸。
焦乐乐。
燕永奇愣了一瞬,就淡若无事地低头,处理自己今天的事务。
他进翰林院用的并不是自己真实的身份,所以,和寻常人一样,他要先从最低级的抄写文卷的工作开始做起。
皇家子弟自幼修习书法,他的字写的还算是不错。所以,到了这翰林院之后就颇受欢迎。
燕永奇喜欢这种感觉。
他这一生中,少有这样纯粹的时候。
从前,他是身份贵重的三皇子,他的母亲是宫中的贵妃,所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人来赞美他。原本他以为那一切都是凭借自己的真本事得来的,谁知道竟不是。
他们,不过是看重他的身份罢了。
而现在,他极喜欢这样的氛围,他真心做事,别人也真心赞美他的付出,这样就很好。
他喜欢这种感觉。
虽然见到焦乐乐有点意外,但是他很快就静下心来,开始抄写今日的文书。
焦乐乐却踮着脚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看到他端方精致的字体,忍不住赞道:“哇,你这字写的可真好。”
燕永奇不为所动,仍旧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手里捏着笔,横平竖直,一笔一划都写得极用心。
焦乐乐看得激动急了,她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书写字,所以直到现在,她的字都如蚯蚓找娘一般,歪歪扭扭,毫无美感。
不过,此番看到燕永奇的字,她总算有点开始正视自己。
于是,她的手肘支在桌子上,满怀期待地问道:“那个,你可以教我写字吗?”
“不行。”燕永奇冷冷拒绝,不留丝毫情面。
“为什么啊?我保证自己会很用心学的。”说着,焦乐乐很认真地挺胸抬头,摆出了认真的架势。
怎料,她的动作有点大,不小心碰到了桌子。桌子上的杯盏瞬间倾倒,里面的茶水一股脑儿浇在了燕永奇刚刚写好的文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