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零四(2 / 2)

我想在这里又陷入沉思了,我就每次总是小的时候,每一次组成的时候,眼神都不知道在看哪讲,阿姨和我说我每次走神的时候状态看上去都挺怕的,现在好不容易改了,但是太容易多想了,而且一想整个人就又飘闪了,不挺不喜欢这样的自己的,因为总是走的太厉害的话,做什么事情都会做不好的,突然一下,把自己又救回了现实,这篇文章我是肯定得写的,而且脑海里都已经有谱了,就因为这是篇文章,我虽然可能会毁了一个人,但是我可以住一晚上呀,谁让这个人他要做这么恶心的事情了,我还是要写出来的,这就是我的工作,我如果不写出来的话,我也太不对不起,奉得给我的这个消息了吧,而且分离差点就忘记帮我了,他也是舍弃了,自己休息的时间来给我出这个主意的。

“半个小时可以写好吗?因为大家是给你留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刚准备往键盘上敲死的时候,一个女孩又走过来了,这个女孩画着浓妆,而且看上鸡就特别高冷的样子,我没有反驳,也没有和他说话,我知道他们给了我一个小时的时间,因为我进来的时候,那个主管就已经说了要加班一个小时,说这篇文章,如果上述热点的话,那他就请所有人吃饭,我刚才就能给他们带来这么好的好用的话,估计以后也能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了。

就是半个小时了,我盼到海里所有的陪伴,用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打字速度打到了电脑上。其中写到中间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这个男人做的事情好像我爸爸也做过,就是对我妈妈做过这件事情,他们以前也是特别好的夫妻,为什么最后会走到那样的一个结果呢?我把最后一段写成了我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这是我擅自主张的,因为分离他要求我不是怎么写的,这本来就是一篇报道文,他不让我那么擅自主张的那样写吧,但是不要改,我要改真的,这篇文章给我带有体会,我其实是一个上过大学的人,这么有体会的文章,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我觉得这样才能收到更多的方向,更多的人都来看几篇文章,如果是单纯的热点文的话,那样太枯燥乏味了,而且他们只能吃这个瓜。

终于终于完结了,马上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还在想要不要把这篇文章发出去,这真的能回来一个人呀。这个男主的名字,我以前听说过,知道他是一个特别红的名人,而且好像是关于文学方面有很大的造诣,所以我也才才关注他的,没有想到识别了这么长时间,他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还是我亲手把他毁掉的,想到这里,我还是觉得,实际上他自己已经做了呢,他做的就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我只是一个传播者,只是把他做的恶心告诉大家,让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看了一下电脑上的时间。还有13分钟,也就是说我写这篇文章,只用了17分2000字的文章17分,看到我的打字速度又提高了不少。最后我第二个回车间,上次生气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或者说这家报刊网络速度更好的话,现在走出门的那一刻,他们就都已经看到这篇文章了吧,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也许还抱着那种深信不疑的态度,也许他们压根就不会相信那个这位名人会做出这种事情要放在我的身上,我也不会信他,但是是凤梨告诉我的,凤梨说的话我不得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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