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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十日谈(2 / 2)

游牧民族中没有巫术嫌疑,反而巫师被崇拜,不论是吉普赛女巫,还是蒙古的萨满。

在生活艰难的年代,没有村庄,每个人不容易把失望的情绪转嫁给邻居,距离产生美,定居的农民被捆绑在土地上,他们不得不与同胞们一起生存,同时有大量冲突的理由,比如你的羊吃了我的麦苗,我的树遮住了你房子的采光,他们又没有释放仇恨、嫉妒或者猜忌等激烈情绪的渠道,向宗教审判所“告密”这种行为既可以报仇,又可以泄恨,纵使是诽谤又能如何呢?

宗教裁判其实是为异端分子提供了一种逃脱死刑并重返社会的方法,他们本来可能会成为世俗领主或是暴民统治的牺牲品,有一个意大利妇女,在被宗教审判所赦免无罪后,被暴民用石头砸死。但是一旦那些审判法官确定,某只“羔羊的离群”是出于故意,宗教裁判所就只能“别无选择”地将不知悔改和顽固不化的异端分子逐出教会,或交由世俗统治者处理。尽管如此,从总数上来看,宗教裁判所仍然拯救了许多无辜甚至是不那么无辜的人。

“消灭宗教裁判所,解放西班牙人民”,这正是拿破仑推销大革命的口号,然而革命法庭在西班牙的罪行,却远远超过了西班牙的宗教法庭,他把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那一套拿到西班牙来了。

柯南道尔有段时间想结束福尔摩斯才写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宿敌-莫里亚帝教授在瀑布决斗,福尔摩斯“死后”他才能写他想写的历史小说,可是即便是他那样的畅销书作家,历史小说还是没人看,最终他不得不继续用福尔摩斯这棵摇钱树挣钱。

标准的驱魔程序中有一个问题,就是确定某个人是否“着魔”,着魔可以轻易得导致巫师审讯,尽管“灵感”并不总是与着魔联系在一起,但“着魔”有时会让人失去自我控制,和发疯差不多。

与此同时会产生源源不断的灵感,比如贞德的兄弟,靠着贞德那颗摇钱树他们挣了不少钱。

缺钱花的柯南道尔也没让福尔摩斯真的“复活”,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发生在最后一案之前,三百年来,巴斯克维尔一直流传着的“魔鬼般的大猎狗”的神秘传说,故事一改以前福尔摩斯主导的风格,将主角变成了一只隐藏在迷雾之中逞凶作恶的大狗,这本书果然和福尔摩斯其他的小说一样热销了。

迷信之所以难以根除,或许是因为它一直是代代相传的,西方人相信吸血鬼,东方人相信穿着清朝官袍一跳一跳的僵尸,拍这些电影能卖钱,和让贞德“复活”可以挣钱一个道理,至于它传播的东西是对是错没人在乎。

正常人都把这些当故事,在虚幻中寻找现实的人都是有病,但就是有人把故事里的事当真了,不然哪里来的邪教。

俗话说好的开头就是成功的一半,但有很多事一开头目的是好的,最后结局都是惨淡收场。

有了近在眼前的享乐,谁还听从彼岸空洞的召唤。

天使死了,恶魔却在狂欢,1924年日本作家村松梢风根据在上海租界内外的见闻,出版见闻录《魔都》,这也是“魔都”一词首次在历史中出现。

其实不只是上海,纽约、旧金山、伦敦等等这些城市都是魔都,这些地方有一种难以琢磨的混沌,迷离、矛盾和瞬息万变,你根本不知道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个人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这些迷幻的混沌城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不夜城”的绰号,人造的灯光取代了太阳,为夜间提供了照明,当许多城市已经沉睡时,魔都的精彩才刚刚开始,住在城里的人在颠倒的作息时间里狂欢,睡眠好像是耽误自己享乐的事了。

而夜晚正好是“怪物”出来狩猎的时间。

不一定是狼人和吸血鬼,还有连环杀手,那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和开膛手杰克一样在迷雾中时隐时现。

100多年过去,人们还是对那个制造恐怖杀人案的开膛手着迷,却对那五个死在他手里的妓女置若罔闻,她们就像是人殉的人牲,献祭给了那个魔鬼。

恶魔崇拜一点都不酷,新哥特主义的年轻人却沉迷这种黑暗信仰,如同漩涡,一旦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波莫娜看着不远处的小型宫殿,它的外部有一层层旋转的楼梯,就像是蜗牛背上的小房子。

她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它,莫名想起了那个神秘的月圆之夜,赫敏格兰杰用时间转换器回到了过去,让哈利救下了从阿兹卡班讨回来的西里斯布莱克,她究竟是改变了过去,还是按照命运的安排?

阶梯总有尽头,彭罗斯阶梯却是个无尽的循环,按理它不可能实际在三维空间构造出来,但是观看者看到显示在二维平面屏幕上的图像还是会产生错觉。

对二维世界的蚂蚁来说,活在三维世界,拿着放大镜的人就像是神,那么困在二维世界里的人,是从“神”降级到和蚂蚁一样了?

她听到耳畔传来私语声,既像是天使在低语,又像是魔鬼在进谗言,又或者是蛇在“嘶嘶”得说话,诱惑她去摘那颗伊甸园里的禁止吃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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