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破了大阳城,心中高兴,便和麾下将士一起入城。结果刚走到城门口,突然听到有人呼喊自己。张顺扭头往左下方一看,却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平民,一手拄着一根生锈的长枪,半跪在地上。
他见了张顺看他,挤出一点难看的笑容,问道:“你能收留俺吗?俺也想做贼寇了!”
“你他娘的说什么!”李际遇新入伙之人,比其他人更愿意表现自己的忠诚,闻言不由怒气冲冲冲了过去,想一斧头砍死这个官府的走狗。
原来这李际遇武艺不错,最擅长的却是长柄斧头,之前因为被少林武僧陷害,没来得及拿走自己的武器,只是拿走了刚做好的长弓而已。这一次投靠张顺以后,在泽州城正好抽出时间,让辎重营的铁匠重新给自己打造了一把。
这李际遇本来就长得虎背熊腰,在加上手中硕大长柄斧头,看起来凶神恶煞,把那枪手吓得瑟瑟发抖。张顺见此,连忙喝道:“李兄,且住手!左右不过一个伤兵,你何必吓他!”
喝止了李际遇,张顺和颜悦色的问道:“你是何人?为何要投靠我义军?”
“俺叫林强,是被张家强拉过来的长枪手。以前俺是个帮工,现在基本找不到活做了。现在膝盖又受了伤,更是没办法打工了。俺已经活不下去去了,也没地方可以去了。你能救救俺吗?”那老实汉子哭着问道。
“膝盖坏了吧?没救了!”张三百看了看那人从膝盖开始的裤腿被鲜血浸湿了半截,不由摇了摇头说道。主公什么都还行,就是:一老惹自己妹妹生气,二做事太婆婆妈妈,这两点不甚令人满意。
张顺看了看,说道:“好歹是条人命,一会儿在镇里帮他找大夫看看吧!若是看好了,愿意跟着咱们就跟着;若是看不好,给他点银两,让他自谋生路去吧!跟着咱们东躲西藏的万一掉了队,也就丢了性命了。”
张三百闻言摇了摇头,心想:这样的人怎么就有这么好的命呢?要是我张三百是真命天子,保证比他做的好!倒时候将我妹妹嫁给他,封他个驸马当当也就是了,省的妹妹整天长呼短叹的。
可是他自知自家没有天命,没奈何,只得使人将那林强架着,去镇里寻那大夫去了。那林强自然是千恩万谢,没想到面前的贼寇竟然如此好说话。
张三百闻言笑道:“我家主公是远近闻名的‘贼青天’,最是仗义,你可知晓?”
那林强闻言,立刻推开了架着自己的左右士卒,强行拄着长枪给张顺磕了个响头,哭道:“原来是‘贼青天’当面,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你怎么才来啊,俺们多受了多少苦了!”
张顺闻之愕然,不由问道:“你如何得知我的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