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铁匠铺,项央一路疾行,直往县城北门而去,不过走着走着,脚步却是越来越慢,最后停在原地,站在一条小街上,迎着往来不绝的行人,呆呆的像个痴线。
“妈的,是不是脑残,我先要出县城,再要去围村,然后离开围村去安庆隆的庄园,这得走多少路?我现在又没学会神行百变,等到了那边,估计得累得像条死狗,什么力气都没了。”
这里是类似古代中国的异世界,交通工具没有四轮汽车,甚至没有自行车,用一双脚跨过县城走向乡村,项央觉得到时候残疾的可能性更大。
还有,他现在一身的捕快官服,这不就是一个聚光灯吗?真要是到了围村,肯定引起轰动,到时候被安庆隆的手下听到风声,肯定有所动作啊。
这么一想,项央调转方向,先是回家将收获的银子给藏了起来,紧接着换下官服,穿了一身淡褐色的粗布衣服,又好好清洗了下雁翎刀刀身上的血腥气,这才出门往城内的马市走去。
马市,虽然带了一个马,却是牲畜交易的聚集地,什么牛羊猪骡子,都能看到,而且里面的味道很不好闻,臭是一方面,还有蚊蝇之类的上下乱飞,可以说但凡有点身份的都不愿意来这里。
一般来说,马市的马一般也不会出租,租也是租给大户人家,不过项央手里的雁翎刀和捕快腰牌一亮,又说有公务在身,马主人是不租也得租,只能牵了一匹矮脚马给项央。
论卖相,成色,肯定是不如周老爷家的那匹黄骠马,不过项央也不挑,就是用来赶路节省脚力的,那么较真干什么?
跨背上马,项央看着马主人一脸的担忧和害怕,笑了笑,“你怕个什么劲,我这是公干,真有问题,衙门自会赔偿你的损失。”
说完,一扬马鞭,啪的一声,身下的矮脚马就滴滴哒哒的向前迈步,四蹄翻飞,走起来就是比两条腿的快。
此时临近晌午,项央在街上买了两个肉包子,边赶路边啃,同时思量一会儿到了地方该怎么行动,至少不能硬打硬干。
“按那个小刀会的人所说,围村外的那处庄园,一般是收容近三个月内拐卖之人的地方,蓝大先生的儿子十成有八成在里面。
而里面表面上是一个收集聚拢粮菜果蔬之地,但庄园之后修有一个地窖,是用来藏人的,该怎么进去呢?”
六月的天还不是太热,走在郊外,清风吹过,带起一阵泥土和花草的芳香,在道路两侧,不时有花色翅膀的蝴蝶上下飞舞,让人别有一番享受。
围村,是安远县城城外最大的一个村落聚居之地,人口有两千多,这还是四年前造册登记,今时今日,这个人数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牵着矮脚马,项央在一众人诧异的表情中进了围村村口,找个人问了个路,直接找到围村村长的家里。
“后生,你找老头子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