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们的子女怎么办?”
好学的黄一鸣率先发问,“在我们国内,未婚生的孩子可是非婚生子女呀。”
这话说得有点坳口,其实谁不知道,就是私生子女呀。
康明扬赶紧科普,“它们有颁布非常完善的法律,早上上世纪70年代,还未正式立法同居协议时,它们的法律已经规定婚生与非婚生子女拥有完全同等的法律地位,事实上这点在我们国家,法律上也是如此规定。”
高卢国的非婚同居者常常跟结婚夫妻一样组织家庭、生下孩子。而高卢国政府对这些非婚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
在越来越低的生育率背景下,高卢国为鼓励生育,在社会福利层面,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生育都能得到同样的家庭补助,生育的孩子越多,补助也越多。
在财产继承方面,高卢国民法典自2001年以来就规定婚生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而且高卢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子女为第一继承序列,其权利高于配偶,所以什么是非婚生子女歧视,人家完全没有这个问题。
“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国内可是把父母、配偶、和子女列在第一继承人里面,且排名份额不分前后。
照这个说法,只要有同居协议,结婚不结婚的,都是浮云呀。
“这是真的。”
已经从求婚失败的打击中恢复的商洛宇也开始解释,1999年高卢国通过了“民事互助公约(pacs)”前,高卢国的法律已经在医疗保险、死亡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保护了非婚同居双方的互助及互享的利益。
通过后,非婚同居从此具有“准结婚”的法律地位。
同居者可以到当地市镇区政府登记与领取证书,以便享受有关法律的保护。
“那孩子的读书怎么办?”黄一雷很重视这个问题,黄一闪也一样,他们都是打算让孩子从小来白水州接受教育的,可是碍于户籍规定,只能另找办法。
要知道在国内,学区房可比非学区房价格高许多,有些地方甚至高几倍到十倍以上。
而其中户籍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很多学校都有规定,落户学区房的学生户籍,要两年甚至三年后才能取得入读学校的资格。
要知道在国内现状,户籍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小,除了孩子读书,已经很少人想到户籍的其他作用。
康明扬笑了笑,“在入学、疾病保险等问题上,由于高卢国不存在户籍制度,非婚子女与其他孩子没有任何差异。由于不存在婚姻关系,非婚子女的姓可以由父母自己决定,申报当局即可。”
事实上不止高卢国,西方某个联盟组织在1975年时通过了一个有关非婚生子女的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修正有关法律承认非婚子女的权利,使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完全同等的权利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