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曦一听也没停顿,马上回答:“那就不要说了。”
最烦有人这么问了。
一听就知道要说的不是好话。
黄一曦可没那种好奇心。
李月华还在继续:“可是我又一想,姐夫是多好的人呀,所以我不得不说…….啊?什么不要说?”
正常人不是应该回答,我求求你就说吧。
为什么黄一曦一点也不好奇,竟然是这个答案?
黄一曦莞尔一笑:“象你这么不懂事的人都觉得为难的话,肯定是不能说的,所以你根本不用考虑你姐夫。“
李月华差点被黄一曦的神逻辑呛死。
“不管怎么样,你是我姐,我得为你好,我还是得说,姐,你现在身体不行,生不了孩子,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会拖累姐夫的?别看他现在对你还不错,可是感情早晚会消耗光的,到时候,你年纪大了,姐夫要是不要你,你啥都没有,怎么办?”
她是这么想的,也就说了出来。
要不是自己的表姐,她就不操这个心了,到时候黄一曦年老色哀被抛弃也是活该。
“那依照你说,我该怎么办?”
黄一曦笑了笑,笑意不达眼底。
“姐,我也是为你好,长痛不如短痛,你和姐夫其实也没登记,现在分手还来得及,你要是真爱着我姐夫,就应该离开他。”
李月华说着说着,都感觉自身带发光了。
黄一曦噗呲一笑,你这是劝我们分手,还是为我好,合着我还该感激你不成。
然后呢?然后你奋不顾身,以身替代,给商洛宇幸福?
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这不是精神,是神经吧。
你敢想我还不敢问呢,我也不敢说,嫌脏,我怕一问出来,你分分钟上热搜。
某度都度不了你,某条都调不了你。
黄一曦暗暗吐槽。
“为什么我们要分手?有什么分手的理由?”黄一曦瞪了一眼正想得美的李月华,悠悠地问。
分手还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你不会生还不是理由吗?
“我和你都是法律人士,用法律解决问题没错吧?我和你姐夫就算没登记,也是合法同居,分手的理由可以套离婚原因吧?你读了那么多的法律条款,记得法院判决婚姻破裂的依据是什么?记不清了,没关系,我念给你听。”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