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陌汐漓闻言,脸蛋像放烟花似的,“嘭”的一声,全红了。她把脸深深地埋进抱枕里。

啊啊啊,跟着迟大Boss多了,思想也开始不纯洁了。呜呜~~~~(>_<)~~~~

自从那日之后,陌汐漓已经光荣地从厨娘升级为包租婆了。包吃,包喝,包住,还有包睡。

当然,人家说的是包括租借地方给迟大Boss睡觉!

与迟大Boss相处着三个月的时间,陌汐漓越发肯定自己亏大了,怎么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迟大Boss呢?她觉得自己都快成为迟大Boss的管家婆了,有谁做女朋友做成她这样的?虽然她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当中的流程究竟是怎样的。

可是,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猪吧?别人的男朋友对女朋友都是温柔体贴,放在外面怕太阳晒到,放在屋里怕闷到,含在口里怕融了,放在手心怕丢了。她家迟大Boss呢?

““Youaretheone,youaretheone,whocanmakemomentslastforever,theonethatmakesthesunshine……”

陌汐漓接起电话,连“喂”字都还没有说出口,就听到迟大Boss霸道,不容拒绝的声音透过听筒缓缓传来,“送午饭到公司给我。”

然后,很有魄力地挂了电话。

陌汐漓从接听到结束,一句话也没有出过。

听听,这是什么语气。感情她不是迟大Boss的女朋友,而是他家保姆?迟大Boss不会是缺了个管饭的人,所以才找上她的吧?——

陌汐漓认命地挨饿爬出公司,去商场买好菜,搭公交车回家给迟大Boss煮饭。

与迟暮洵相处久了,陌汐漓才知道,这个男人挑食挑到简直就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吃东西偏好清淡,只要油腻一点,夹了第一筷子,你别指望他还会夹第二筷子。而且他胃不好,偏辣的东西一点都不能碰,不然半夜准闹胃痛。

可是,像迟大Boss这种身份的人,应酬肯定很多,三天两头的都是在外面吃,外面的饭菜虽香,但多为油腻。他是怎么受得了的?

有一天,陌汐漓没按捺住自己好奇的小苗苗,撒开丫子跑去问迟大Boss,那个男人居然脸不红气不喘,淡定无比地答曰,“应酬完之后,回老宅叫家里的厨师煮。”

陌汐漓听完之后,就淡(蛋)定了。因为已经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

你说怎么会有人挑食挑到这种程度?

想起这件事,陌汐漓越发肯定,迟大Boss是因为缺个管饭的人,所以才瞄上她的,因为她每次给他做的饭菜他都会津津有味地吃光光。

陌汐漓生气地舞动自己的小爪子,想象着迟暮洵就站在她的面前。视线不经意的瞄到客厅的大钟,陌汐漓顿时手忙脚乱起来,啊啊啊,要迟到了,饿坏迟大Boss,后果会很严重的!!!

陌汐漓心疼地付了好几十块的打的费,终于站在了风盛的办公大楼前,抬起头,依旧是那金灿灿的公司招牌,可是与第一次来的心情和心境完全不同了。

陌汐漓拿着便当盒走进了公司大门,到公司前台,对着前台的小姐微笑道,“你好,我有事找一下迟总。”

“迟总?你说的可是我们风盛的Boss?”本来正在忙碌的前台小姐抬起头来,怀疑的询问道。

难道这个公司还有很多个迟大Boss?一个就足够祸害人间了,好几个怕是把地球闹翻了。

陌汐漓笑了笑,“是的。”

前台小姐看了看眼前这个穿着简单,全身上下没有一件名牌,没有什么贵重首饰,更没有什么姿色的陌汐漓,态度蔑视,语气不善地说,“你有预约吗?”

预约?见一下迟大Boss竟然还要预约,那个男人干嘛不告诉她啊?她没有这种见高层人员的经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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