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商议,关于改制方案的议论,大体有了决定性的方向。总体而言,议事大厅内的众人,对希恩的改制方案的大观点,基本都是赞同的,只有在细节方面的争论,比较大一些。
比如,公民议会监督内阁、官员,但应该制定哪些具体的权力,又是否能够罢免官员?还有诸如内阁的权力是否过大的问题等等。
易星辰一直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大家的议论当中,让他了解了更多兴华国朝政的方方面面。当然,易星辰也并非没有自己的想法。其实,他从希恩呈交上来的方案中,不难看出,希恩的意见,显然是受到蓝水星各国政体的影响。方案的内容,不外乎三权分立,但是当中也不缺乏想要在政权与王权之间寻求一些平衡的痕迹。
易星辰是国王,虽然在某些方面的权力应该下放,但也不能过度放松,特别是军权、财权这些核心的权力,一旦过度下放,必定会影响国家的稳定。这些道理,易星辰很明白,所以他必定是要在这些方面界定清楚的。
比如,兴华国的国家军队,只能有唯一的最高统帅,并且只能是兴华王;而财政部的支出预算,也是必须得到国王同意,才能实施。
同时,就在他们谈论的过程中,易星辰还想起了一个细节:他并非经常性地兴华国停留,所以,还需要任命一个职位,来代替他处理这些时间段的事务。
结合了希恩的方案,易星辰在心中有了断定。以后,当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内阁将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全国事务。
同时。为了遵从不能将权力过分集中于某人的平衡制约原则,在内阁代替国王行政的期间里,如果首相违反国法。公民议会有权对首相提起公诉,法院一旦裁定首相有罪。可以免去首相之职。
这个代理权力的下放,是为了以希恩为代表的内阁能够方便管理朝政。只不过,易星辰虽然同意让内阁享有这个特权,也只是建立在他不在场的前提,在任何其他时候,一旦遇到国王与内阁意见不相一致的情况时,仍是毫无疑问地,以国王命令为准。
大致的改制方向。已经确立,但距离得出最终法案,还需要再用些时日,对所有细节进行最后的商议和完善。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接下来的连续七天里,易星辰都待在兴华国内,没有离开兴华城,并且参与讨论兴华国的改制。
终于,七天后。兴华国改制的正式法案,最终确定,并分为四大部分执行。
首先。兴华国将实行内阁制。
第一届内阁大臣、公民议会议长、以及**官三大要职,暂时由易星辰任命,为期三年。三年之后,再根据情况,举行公民议员的选举,构建新的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