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兹走了几步路,差点要叫自己的长袍绊倒,用力将长长的袍袖卷了起来,笨拙地攥到手里,不自在地小心走着路,活像一个笨手笨脚的新娘两手揪着长纱裙的两侧,难看地走着路。
“噗哧!”康斯实在憋不住笑了,但看到队长瞪过来的眼神,只好强忍住一肚子笑意,但想到眼前的这个活宝,竟然是外面那无数人牵肠挂肚的神子,却是有些苦笑不得。
这次可真的险些酿成重大流血事件,失去信仰的人们可比失去理性的野兽还要凶猛,已经尽量将消息控制在卡尼这个范围,以免引起更大的风波。
幸好,不知为什么,旁边这个九洲人竟然被人们疑做圣子。
想起当时卡尼城外,人们望着黑眼黑发的陆风那虔诚的目光,康斯不由暗呼。
天父呀,这世界什么时候变天的呀,怎么在一夕之间,传说是黑暗恶魔特征的黑眼黑发却变成救世主圣子。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康斯虽然想不通。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这个九洲青年的好感。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卡尼人,他虽然对于陆风的相貌仍有根深蒂固的排斥,因为卡尼在北边,与东部开放的约思港不同,在这里九洲人并不常见,作为神殿总殿所在地,其宗教影响更广,对九洲人的忌讳更深。
但对于陆风个人,康斯倒觉得这是个很难让人讨厌的容易相处的人。
他的相貌,即使是与他们完全不同的黑眼黑发黄肤,也是非常出色的,甚至是更加充满神秘,带着黑暗诱惑的奇特魅力(只是基本上,看着陆风时,康斯这头色狼脑里想的是九洲美女会是怎样一种与众不同的风情的)。
而陆风的个性,虽然有时在康斯看来,实在是有些缺乏个性,有点太温和了,但很多时候会觉得他就像旁边的萧兹一样,不仅好奇心超重,而且经常显得很天真善良。
不过,康斯最喜欢陆风的一点,大概是因为他总是很认真聆听别人的说话,就算是康斯这样的乱吹牛皮的,让康斯乱有成就感的。
但事实上,陆风最令他佩服还应该是——
“萧兹,不要把衣服卷起来。待会你要见的是一些大人物,这样做不礼貌。”陆风微笑着对萧兹说,其实心里也只是强忍住笑意,毕竟萧兹这个模样确实有点可笑,但多年的脸上功夫还是令他在旁人面前保持了风度。
萧兹相当不情愿地道:“可是这样很难走路呀,我踩到衣角会绊倒。”
陆风帮他放开手里攥着的衣角,整了整这件不带一丝杂色的洁白如云的神袍。
在西阪没有其它色彩的纯白色,只有婚礼上的新娘婚纱代表纯洁可穿,而在其他场合却是见不到的。
因为只有历代的神子,以及奉献一生给天父的圣堂祭司,才被允许穿上象征天堂的纯白神袍。
萧兹显然不知道这种白袍的重要意义,嘴里还在嘀咕着:“白色代表晦气,不是死人,就是投降。这些人真奇怪,竟要我穿这样倒霉的衣服。幸好,我是不信邪地,哼哼……”
幸好,萧兹是用九洲话说的呀,否则,不仅康斯,连帕尔都要忍不住长叹几声“我命苦”之类的话。
不管怎么样,在陆风以美味的大餐的诱惑下,萧兹神子大人终于愿意拖着这麻烦的长袍,带着绊倒的心理准备去参加晚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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