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本平凡(1 / 2)

 1989年发生了很多大事,*会见尼克松,美国入侵巴拿马,罗马尼亚爆发内战,以及,我,来到了这个世界。

我叫盛小武,当时在我们那里,起名字是件很随心所欲的事情,那时候的孩子基本都属于散养状态,世代相传的农耕生活使得村里人对阿猫阿狗这些伴随着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动物产生了浓厚的感情。于是乎一大批狗蛋,铁牛,三娃子等等这些工农子弟们朝气蓬勃的迈向了21世纪。我很庆幸当时我的名字里没有这些阿猫阿狗,后来我才听我奶奶说,其实我甚至我的后代名字中间那个字都已经是被我的太爷爷,也就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爸爸定好了。据说我的太太爷是满清光绪十三年的举人。当时老祖宗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我这个相隔202年的子嗣打上了深深地烙印。

虽说上三代我们家也算个书香门第,然而,小的时候我在村里人的心目中印像却不是很好。记得小时候我们一群小伙伴经常迎着晚霞,带着小黄狗,欢声笑语的在希望的田野上追逐打闹。当然这属于浪漫主义说法。真实的情况是我整天无所事事的领着大土狗,带着孩儿们四处破坏社会主义生产果实。这是我小的时候跟伙伴们经常干的勾当!因为那时候的我们还没练就偷鸡摸狗的本领,所以就只好偷偷这些农副产品,我记得那时候春天偷竹笋,夏天偷西瓜,秋天偷甘蔗,冬天呢,就偷地里的白萝卜。一年四季都不闲着,搞得那时候广大乡亲们个个都神经过敏,风声鹤唳,草木皆贼!偶尔也有在作案现场被发现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就光着屁股脚丫刺溜溜的一哄而散,还好那个时候谁也不会跟我们那些拖着鼻涕的孩子较真。所以这就使得我们更加肆无忌惮。用为祸乡里来形容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每次闯祸之后都会难免一顿皮肉之灾。那时候的庄稼汉可不像现在这么心疼孩子。每次被吊打完之后都必定是体无完肤。所以我一直很好奇,自己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每每想到这里心里都不禁感激起当年父亲大人的不杀之恩。

长大以后身边的人对我的评价是,除了不干好事,其他什么事都干。那会儿身边的人都对我避之不及。我给自己的性格评价是特立独行。然而老狗却显然不同意我的看法,他管我那叫恬不知耻。老狗是我一个铁瓷发小。跟我同龄。大名叫做林川。至于他为什么叫做老狗,这件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那时候学校放学回家的路上有很多狗一见到人来就不停的叫唤。奇怪的是只要老狗经过的时候,这些狗儿就一片庄严肃穆,不管是黑的~白的~杂毛的~还是京巴~藏獒~哈士奇个个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个。一律整齐的蹲在那里吐着舌头。动作规范,行为统一的目送着老狗离去。那场面!那气派!就差个升旗仪式了。所以在初中时候老狗其实特拉风,一个人带领一大帮子女生雄赳赳气昂昂的穿越这片狗区。大有一副不当老大很多年的气势。

由于我的特(tian)立(bu)独(zhi)行(chi),基本上童年时代没什么真正的好朋友。老狗可以说是唯一的一个。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老狗一直视我为人生导师跟救命恩人。这是因为在我们10岁的那年夏天里,在我的怂恿下。老狗跟我一起去一个小池塘洗澡。老狗不幸溺水,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救了起来。当然那时候的我还远没有舍身救人那种高尚觉悟,主要是因为那时候的我1米45,老狗1米2.水深1米3。。。。

尽管过去很久,但小时候的这件事情给老狗之后的人生造成了两种深厚的影响,一是老狗跟我的感情更铁了。二是这孙子长大后一直怕水。

当然我也得感激老狗,一是他丝毫不计较之前是我怂恿他下水这件事实。二是这件事情他一直没告他家长。使我免了一顿皮肉之苦。我想或许那也许就是人的本能吧。生死一线的时候人永远能记住拉他一把的人。我甚至觉得这就是古人说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的由来。不管怎么样,从那以后我跟老狗的革命友谊算是打下了。并一直保持到现在。老狗在一家不知名的保险公司工作,这孙子除了每天绕着一群广场舞大妈们卖命推销保险外,还家长里短的四处打听谁家女儿貌美如花且尚未婚嫁的。结果大妈们被他问的得不胜其烦。一群人被老狗一个人撵的东躲西藏的。我曾不止一次的取笑过老狗“你说你一大小伙子,天天追着人大妈后面,这叫个什么事?“每每提到这些,老狗总是一脸不屑的看着我,那眼神就跟看一个半吊子文盲没什么两样。他也曾不止一次的告诉过我。”早叫你看点新闻跟国际社会接轨你非不听,你知道啥叫购买力不?啥叫优质客户不?“接着他就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跟我从什么需求曲线扯到市场经济,从机会成本扯到边际效用。洋洋洒洒的一大段话之后他告诉我一个真理”大妈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对于他的话我不置可否,毕竟我没有老狗那么高瞻远瞩的经济学头脑。甚至于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所有的伟大,平凡,高尚,低俗,理性,冲动对于我来说远没有一杯浊酒来的实在与隽永。所以我本平凡,平凡进尘埃里。正如人们所说,用嘻哈的蓝调精神,过着二胡一样的生活。当然并不能由此就推断出我是个庸俗的人,毕竟我曾经也有过理想,小的时候我想当一名解放军战士,但介于我这种吊儿郎当的德行,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是进了部队肯定是给最可爱的人脸上抹黑。稍微大点我又想做一名画家。但是天生缺乏艺术细菌,画龙不知点睛,画蛇偏又天足。无奈又只好作罢。这些事情都严重的打击了我的自信心。好在我始终坚持着一股信念,在这股信念的支撑下我才勉强浑浑噩噩过到现在,那就是“想死又不敢”

后来我明白了梦想一定要切合实际的道理。别说我鼠目寸光,理想这玩意儿,还是一步一步来比较好我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我只是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而已。于是乎我又把梦想简化为“牵狗,泡妞,欺负人”七个大字。并打算为之兢兢业业的奋斗一生。

老狗住的地方跟我隔了3条街道,但这孙子只要一有空就会来我这边暂住顺带着骗吃骗喝。跟块牛皮糖似得撵都撵不走。整的就跟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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