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开着我那自备车,回味着今天的收获。其实算起来也不算近的路,感觉一会就到家了。
车一停好,洗脸、刷牙、洗脚才五分钟搞定了。看来在学校里军训时掉的那几层皮,对一个人以后的工作效率有极大帮助的,建议国家教育部大力推广~~~~~~~~~~
拿出手机按下那熟悉的号码,一会听到那头传来了那温柔又可爱的声音,“你到家了,挺快的嘛!”
“因为想着你,所以很快到家了,梳洗都完毕了,现躺在床上安心和你打电话呢!”哄哄女孩子像我们现在这种初级阶段还是十分需要的。不过也不算哄了,说的都是真心话。
“一张嘴还真贫,什么事都能让你说成和想我有关!以前是不是经常对其它女孩子说啊?”她似乎有那么一点点恼火。但我直觉,她的心里还是挺受用。
要说一个男人没对其它女孩子说过这些话,那全是假的。丫的,谁拿鸡蛋扔我~~~~~~~
“今天被你占便宜了”
啊~~~~~~~~~~~~不会吧,难不成中午酒喝多以后……我大脑以百度搜索引擎的速度奋力地搜索。“没有吧,我哪占你便宜了,不就搭了一下你的肩膀嘛!”
“不是这个”她确定地说道。
“那是什么啊?”在我脑中已经想不出比这更“过份”的事了。
“你说我是你女朋友!”
怪怪,这我好像没有和谁说过吧。哦,对了,要不就是洋河那小子问我是不是我女朋友,我也没吭声,充其量也只有算默认啊。但也没见你否认啊!
不知道各位对于“女朋友”的定义是什么?我个人观点认为是有意向和你谈恋爱的女性朋友,且关系相对于朋友又有所区别的,可以定义是“女朋友”,至于某些人把女朋友定义为未婚妻,我是不敢苟同。不知各位对本人的看法是否认同?
“嗯,这也没什么吧,因为我们俩走到马路上,人家一看就像是一对”想不到我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啊,是块当外交官的好料,泽民兄当年怎么没看上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