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2)

 这之后,太子命她陪同,又带她去了一次上回她被关在笼子里的那个山谷,不过,出城的密道却与上次霍盈带她走的完全不一样。这一次,密道完全是石砌的,入口在东宫院墙旁一处不起眼的角落,出口则在城外一座荒废的祭坛下。据太子说,当年宿军破城时,前朝的皇后与皇子就是经由这条密道出逃,从而遁入民间,消声觅迹。

“司徒把你关起来的那天晚上,真的是从他自家书房里走密道带你出城的?”返回的路上,太子在马车里再次确认地问她。

“是的。”玉啄骨如实相告,“出来的地方,是个大石洞,有流水,还有人。司徒大人说,那是个集市。”

“地下集市——”太子点点头,似乎明白她说的是哪儿,“我给了他玉牌,让他可以随时出入东宫,使用密道。现在看来,其实他根本都不需要。”

他笑笑,撩开车窗上的帘布,看了看远方。“下次,我带你去个地方吧,你肯定会感兴趣的。”突然,他对她说,转头看向她,英俊的脸庞如同太阳散发光芒般,散发出自信的魅力。不过,玉啄骨还是有所怀疑。但愿不是又一处山谷吧,有更多的妖马和妖狗,说实话,她每次看到它们,心里都还是挺难过的。

雪终于下下来的那一天,涔王进京了,而太子命人为她做的白衣,也赶在皇上设宴之前做好了。皇上准备大宴群臣,同时为涔王接风。宴席就设在大殿里,届时将会有丰盛的美酒佳肴,赏心悦目的美人歌舞。

“时间赶得可真好,穿上这身去赴宴,你大概会是全场最亮眼的。”方凌月拿起衣服在她身上比划,不住地赞叹,“真是太美了,我要是也能这样穿该多好!”

那件白衣,有着顺滑的绸料,外罩如云般轻盈的白纱,白线绣出朵朵水仙,简直就是一件巧夺天工的珍品。玉啄骨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棉布白衣,这才算是理解了什么叫做“华美”。不过她很确定,“华美的白衣”肯定是不会适合穿着去除妖的。

公主终于放下了白衣,不过又抱怨着拿起了自己的正装。“你看看我要穿什么!”她很不高兴地说,抖了抖手里的绸料黑衣,“一身黑,要那么庄重做什么?就只能把别人衬托得清新脱俗罢了。”说着,又不舍地瞥了瞥她那件白衣。

“就我这张脸还清新脱俗呢?没吓着人就够不错的了。”玉啄骨说着,拿起自己那件华美的白衣,在身上又比划了一下,“要不,我还是别穿这件了,衣服和人反差太大,会把人惊到的。”

方凌月扔下自己的正装。“皇兄给你做的,你敢不穿?”她偏头取笑,“就是把群臣都惊得噎了酒,你也得穿去!”说完,又转了转眼珠,缓和了笑容,安慰她道:“其实你只要像平时那样,表情自然,还是挺好看的。”

最终,玉啄骨还是穿着华美的白衣去参加宴会了。虽然平日里都在大殿上朝,但这么大的阵势,她还从没见过。往日里显得有些空旷的大殿,此时摆满了食案、乐器,鱼肉瓜果、编钟长琴,陈酿飘香,曲乐袅袅。大臣们整齐地落座在自己的位置上,皇上与皇后端坐于高台,俯瞰着其下的歌舞,而侍女们则进进出出,不停地端来更多的美食、温好的暖酒,人数众多,但却井然有序。

涔王姜成与他的女儿坐在皇上的右手下方,正与太子、公主、小皇子相对而坐。玉啄骨第一次见到姜兰,没想到她竟与姜莲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姜兰很文弱,瓜子脸,没有一丝姜莲的凌厉气,她的眼神如水,手若玉葱,就好像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柔柔软软的,叫人看上一眼,就会心生怜爱。

宴席吃了一半的时候,姜兰请命,说要献一支舞给皇上。她跳得清雅、优美,就像深谷的幽幽文兰,随风轻折腰。群臣拍手叫好,皇上高兴地下令赏酒。姜兰小口小口地将酒盅里的酒饮尽,柔柔地笑着,将盅底现与大家看,轻巧地转着身子,最后面向了太子。

他们目光相遇,两人的眼中,似都有火花。太子方闳站起了身,提议与她一起舞剑。姜兰应下,侍从从殿外呈上佩剑,两人于是起步,交击,翩翩旋转,配合得天衣无缝,仿若神仙眷侣。

玉啄骨屏息,看得出神,眼中一时只有他们两人的身影,一红一黑,如花瓣交错纷飞。那情景,就像她梦中山谷里两人的轻舞,那是她,与她所思念的那位仙人。她专注地望着他们舞毕,完全忘记了大殿里其余的人。

不知何时,欢快的歌舞助着酒兴开始登场,皇上走下高台,与舞者同乐,大臣们也开始离座,有的和皇上一块在大殿中央跳起了舞,有的则去找同僚敬酒,推杯换盏。

“你那份奏章可真是好啊,把一朝廷的人都给得罪了。”在玉啄骨没注意到的时候,司徒霍盈坐到了她的身边,把她吓了一跳。他双眼微醺,微微一笑,拿起酒杯和她碰了碰,然后慢慢小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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