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真正难倒程锦的问题。这具身体马上十五岁了,在这个年代,都要说亲了!以前被嫌弃倒也还好,可是那贼婆子老惦记呀!
程锦来到山坡上自己下夹子的地方,一看运气还不错,竟然有一只野兔,约有四五斤重,总算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了!
想着来这里一个多月都是勉强吃饱,更不用说吃肉了!哎,这细胳膊细腿什么时候才能养好点。
程锦把野兔从夹子上取下来放到背篓里,然后便回到家里。
李氏一看有一只野兔也高兴坏了“宝儿可以吃肉了。”
“这皮毛可以拿去卖了,给宝儿买点零嘴。”
“吃肉喽,吃肉喽!”程宝带着一群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小子正在院子里玩泥巴,一听有肉吃更是高兴得直叫唤。
看着李氏笑成一朵花的样子,程锦嘴角抽了抽,这貌似是自己抓的吧?怎么从头到尾就没有自己什么事情了!
午饭后,程桂偷空来了。
“笨丫头,你怎么没去?”
程锦自然不能把她预言到的事情说出来,“继母给我留了活,赶得紧,没空来。”
“我告诉你呀,我们村学来了一个新的夫子,长得可好看了,我还没有见到过这么好看的人呢!”
“不过听以前的夫子说,他只是偶尔来给我们上上课。”
程桂的话让程锦眼睛一亮,想着做夫子的应该会好一些吧。
“我和你去看看”这会应该不会碰到程宝了。
见脑海中没有什么反应,程锦知道这是没问题了。
来这里一个多月,程锦也摸出了一些门道来,对自己有害的,才会有预示,而别人则需要和自己近距离接触才行。
并且也只是能预感到的有危害的画面。
比如前身看到村里狗娃爹摔断腿,看到吴婶子掉河里,看到隔壁村牛婶子被狗咬等。
只是可惜前身竟然没有预感到自己会被摔死。
难道这特异功能也有随机性?想到这里程锦也有些感概,算了,多想也无意义。
“想什么呢?走吧!”程桂催促道!
村学中午只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会时间快到了。
程锦再次来到老位置准备偷听,可是刚一回过头,便见到一个人站在自己后面,程锦呆住了。
这是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男子,约二十岁左右,眉目如画,墨发如瀑,站在那里,就连远处开得正旺的桃花也失去了颜色。
“想识字?”温润如清泉般的声音传来。
“嗯”程锦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脸上莫名的爬上一些红晕,可是一双眼睛依然死死的盯住了面前的人。
一声轻笑传来。
“可还好看?”
“好看。”这会程锦终于回过神来,微微有些不自在起来。
“公子可曾婚配?”程锦莫名的有些扭捏起来,这么主动的推销自己,毕竟还是第一次。
“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