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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黑店(1 / 2)

 看到公孙靖涂仓皇逃窜的背影,云藏锋哈哈大笑,对胡璃说道:“小胡璃啊,不战而屈人之兵,天底下我看就你一个可以这么厉害了。”

胡璃重新把黑袍罩到头上,笑容苦涩,眼神却无比清澈,看着云藏锋说道:“公子这是在夸赞胡璃呢?还是在挖苦胡璃呢?”

云藏锋这才想起来自己做了一件多么蠢的事情,恨不得狠狠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这张贱嘴总是不合时宜说出不合时宜的话来。回想了一下,这一路走来胡璃的心情好了不少,主要是因为一路上只有二人相依为命,就好像是回到了刚刚从九五城离开的那一段时间。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云藏锋下意识的认为胡璃对于之前的伤已经释怀了,更可能是他已经习惯了这个样子的胡璃,甚至连胡璃身体受伤,心灵也受伤的事情都给忘记了,所以才能够做出这样的蠢事,说出这样的话来。

“小胡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云藏锋想要向胡璃解释一下,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做错了说错了就是错了,无论是解释还是陈述一个事实,听上去就像是一个个借口,让人生厌,更何况云藏锋根本想不到什么好的理由来解释。

胡璃善解人意地笑了笑,说道:“也没有什么啊,这段时间从西疆国走到祖龙山脉,我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眼光。公子,其实我想了很多,甚至让我自己感觉现在的我不是我了,而是一个十分陌生的人,但是我还是想通了一件事,我这张脸本身就是给公子看的,只要公子不嫌弃,无论它是丑陋还是美丽,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对吧?”

听了这些话,云藏锋点了点头,咧嘴一笑。他自己心里面很清楚,最开始在西疆国王都,那个时候胡璃刚刚受伤,他其实心里面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的,因为毕竟有一种落差。后来经历的生生死死越来越多,一直待在一起,云藏锋就开始觉得这个样子的胡璃和平时的胡璃也没有什么差别。

红粉骷髅,有时候佛家的禅语还是很耐人寻味的。喜欢一个人究竟是喜欢什么呢?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一个标准的答案来,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吧。或许有人会因为外表去喜欢一个人,但是永远不会因为外表跟一个人在一起吧,能够厮守缠绵的,终究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灵魂。

云藏锋摸了摸胡璃的头,说道:“知道了,我以后也不会这么乱说了,有些时候是有一些得意忘形了,这对我自己的修为也不好。走吧,还有一段路就要到西星山脉了,西星山脉过去不远应该就能够看到昆仑了。”

两人再次驱马前行。人永远无法预知未来的事情如何,即便是世界上真的存在着造世主,造世主也不能够完全掌控着一个人的命运,否则我命由我不由天就成了一句笑话。世界上有太多需要去深思,却越深思越感到恐怖的东西,好在身边总会有一个或者两个人那么坚定的陪在身边。

西星山脉乱如星盘,由于山峰太多,大多数又是各不联系的孤峰,所以让人很难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聚居下来。不过,人类的智慧总是无穷的,在西星山脉脚下,村庄和民居

也像是星盘一样散乱分布,依山傍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穷山恶水多刁民,说的可能就是西星山了。跟齐名的祖龙山脉不同,西星山脉并没有那么充沛的灵气,很多山都是光秃秃的,只有一些低矮的树木,灰暗的树皮光是看上去就死气沉沉,让人心里面不舒服得紧。

数年前,在江南的一座小城,云藏锋在一家酒肆里面曾经见到了一群游历汉唐的马队。云藏锋喜欢饮酒,也喜欢结交朋友,那一群人坐在那里不断吹嘘着自己游历的所见所闻,云藏锋听得有趣,借着酒劲便到了那桌上,与这群各行各业十分混杂的人攀谈起来。

那一次就说到了西星山脉这边有一家做人肉包子卖的黑店。讲述这个故事的人是一名负笈游学的年轻人,据他自己说,他的理想就是要走遍汉唐王朝的名山大川,写下一本可以流传千古的游击,如果可以,也要在山水之间寻仙访道,看看那仙人的世界。

那年轻人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那西星山脉。那一天,天色已晚,天色昏昏沉沉,又热又湿,恐怕有暴雨将至,年轻人放眼四野,也没有可以落脚之地,身后的竹制背囊当中装着许多这些年来一点一点攒下来的书稿和贴身衣物,如果是在大雨当中走一趟,恐怕墨迹晕开,不仅仅是书稿不能看了,衣服也毁了。

好在没有走出多远之后,他就碰上了一个担柴赶路的老樵夫。山中寻路,不是问道于山中猎户就是问道于老樵夫,年轻人暗道自己的运气好,在这紧要的十分遇上了一个熟悉这边地形的人。

年轻人上前拜会道:“老人家,小生这厢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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