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律法森严,按纵火等级制度之规定:轻微烧毁私宅未造成财物重大损失“徒三年,”烧毁损失的价值达到绢五匹“流二千里,”若烧毁官府,或造成他人死亡,或造成财物损失严重危害极大“杖毙。”
刑满释放的只能是“徒三年”尚且在昌州城曾有过纵火史的人,其他两种皆排除在外。
余知府眉头紧皱,道:“本官实在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之前的五名死者死法都大相径庭?又如何断定凶手下次的作案目标是在这些人当中,还望沈姑娘告知一二?”
“《十八泥犁经》里面记载了佛教地狱分成十八层,每一种刑罚以被害人生前所犯罪行的轻重而定,凶手极其迷信,将自己幻化成佛的使者,想通过杀戮来净化他们的灵魂,理所应当认为是在替天行道。”
“第一个死者小妾,诽谤他人,说谎骗人害死了婢女,凶手按拔舌地狱记载拔掉了她的舌头,至于......开膛破腹可能是凶手觉得对她的惩戒过轻而肆意所为。
“第二个死者刘媒婆,教唆寡妇改嫁,牵线搭桥,按剪刀地狱中记载是要被剪掉手指的,凶手将她一刀割喉后就断掉了她的手指。”
“第三个死者商贾,挑拨哥嫂关系,致使夫妻关系不和,按孽镜地狱中记载利刃从背皮挑入,凶手便将死者的后背的皮剥掉。”
“第四个死者衙役,虽然是酒后失手致人伤残,但在凶手看来他是上下打点瞒天过海,企图逃脱罪责,孽镜地狱未详细记载到底应该如何惩处,所以凶手也只是用钢针刺入他百会穴而死。”
“第五个死者铁匠,平日里家长里短,以讹传讹,则是典型的长舌妇,按蒸笼地狱是要让将他投入蒸笼里蒸,从而让他重塑人身。但是铁匠家中并没有蒸笼,凶手用钝器将死者杀死,而后将其投入火中焚烧来代替蒸笼。”
佛教中有驱散净化恶灵的说法,毕竟人死后一切善恶皆化为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