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府,应天书院。
孔二小姐带着洁白面纱,膝盖上托着华丽的丝绸,手中针线来回穿梭,宛如飞燕起舞。
天气越来越冷,她打算利用课余时间,为家人亲手做几件厚实的冬衣。
尤其是洪仁,两人认识两年了,每年冬季他都穿着那一身打满了补丁的袄子,今年无论如何都要换一件新的。
孔名堂手里提着兰桂坊的的桂花糕,不知何时从外面走了进来,看见自家妹子正专心致志的缝着衣服,走到孔二小姐面前,开心笑道:“妹子,你这是在为大哥做冬衣吗?”
“大哥,你今日怎么有空来书院?”孔二小姐抬头望了一眼大哥,又低下头自顾自的缝了起来,低声道:“大哥,你的衣服嫂嫂已经做好了,这是给洪大哥的,他那件青色袄子已经穿了好些年,是该换一换了。”
“给他做什么衣服?”孔名堂感觉自己的胸口被插了一刀,手里拎着的桂花糕递也不是,不递也不是,哼道:“那家伙现在可是飞黄腾达了,攀上了三冠王的高枝儿,俨然成了三冠王跟前的大红人,哪里还需要你来做什么冬衣?”
孔二小姐默默地缝着衣服,当做没有听见。
“明明是满腹才华,出口成诗,却宁愿便宜外人,也不愿意借我一用,还口口声声说是兄弟……”
“那两首《水调歌头》和《三五七言诗》,不是同意借给大哥你拿回去给父亲和大儒院的先生们看了吗?”孔二小姐轻声嘀咕道。
“我可不用他借给我。”孔名堂哼了一声,俊秀的脸庞黑着,“妹子,你可是不知道,你洪大哥为了讨好三冠王,做了整整一本诗集送给他,还恬不知耻的将其命名为《璀渊诗集》,真是白瞎了他一身才华!”
恬不知耻都用上了,原来是嫉妒洪仁将《璀渊诗集》强塞给了朱璀渊,事实上对于洪仁这个做法他内心又羡慕又气愤:
羡慕的是《璀渊诗集》里每一首诗词,都是极好的,甚至不少都可当做名篇传颂于世。
气愤的是,洪仁能写出如此多的千古名篇,却都为三冠王做了嫁衣。
这么好的诗词,就算不为自己扬名,借给兄弟们拿出去人前显圣,也是极好的啊。
读书人的事情,当然是……人前显圣。
孔二小姐头也不抬,轻声细语道:“大哥,你莫要怪罪洪大哥了,他也是有苦衷的。”
“他有个屁的苦衷,”显然是气的不轻,堂堂儒家少主,竟然口吐芬芳,大骂道:“简直就是糟蹋了一身的文采,玷污了我辈文人之气节!”
“简直就是我辈读书人的耻辱!”
“大哥,你严重了……”孔二小姐停下手中针线活,秀眉微微皱起。
“妹子,你可别被他哄骗了,”孔名堂越想越气,喝了口水,继续骂道:“我是心疼他的才华啊,送一本璀渊诗集给三冠王不说,更气人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他竟然专门为芮花魁写了一首小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你听听,你听听,多么优秀动人的小令?这可是足以传世的文采啊……他竟然如此轻易的送给了一个妓子……”
“他口口声声说要娶你,可实际上呢?什么时候为你写过一首诗?或是一首词?”
“我和洪大哥之间,不计较这些的……”孔二小姐不为所动,仅仅露出来的眼神中透着坚定。
孔名堂被这话噎得不轻,气急败坏道:“我的傻妹子,就算你不计较这些,可下个月他就要与木家大小姐成婚了,这事儿你可以不计较吗?”
孔二小姐淡定的点点头,“这件事洪大哥也提前与我说过,大哥,你就不要再挑拨离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