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后,将铁剑放在了马车上,然后用那五名壮汉的尸体做垫子,独自一人将马车给推了上去。
最后他没理会坑洞里的五具尸体,拉着马车就离开了!
……
半小时后,一只毛发灰黑,身型矫健的野狼跑到了坑洞那里,闻着下面散出的血液气味,直接跳了下去。
又半小时后,再次出现三只野狼,它们闻着下面人类和上一只野狼的尸体和血液的气味,心中虽然有所警惕,但在上面徘徊了三四分钟后也跳了下去。
至此,躲在远处的周余跑过来跳下去将四只野狼的尸体扔了出去,而后将放置在那五名壮汉身上的细小毒针收了回来。
跳上去后将这坑洞填了回去,墓碑没留,没那时间!
做完这些,周余一人拉着马车,向着孟古镇的方向走去,那里是他的家,这十七年来他就在这个地方长大。
此刻在他的肩膀上,之前的小量心坐着,问道:“这些沾了毒的野狼怎么办?
我们自己吃了么!”
周余回答道:“我们不吃,都卖给那些城里人!”
虽然是在自说自话,但却感觉没那么的孤单。
一人一量心,向着孟古镇的方向走去,悠哉悠哉的,速度不快所以路上也没停下休息。
……
三个小时后。
周余一路运回了镇子里,放在自家门前,将马车上三分之一的袋子搬回了家里。
这时,老芋头正躺在一棵绿油油的大树下的躺椅上,拿着那杆好像永远抽不完烟的烟枪吧嗒吧嗒的抽着。
看到周余背着一袋袋的米回来,挑眉问道:“哪来的?”
“路上抢的!”周余没有隐瞒什么,大大咧咧的就说了出来。
因为这是老芋头让他去做的,完成了他或许会满意,但如果没完成,绝对又要挨打,从小就这样,心不脏就得挨打。
别的不说,老芋头带孩子的能力令人堪忧!
好在,周余活下来了!
他,没死!
选中四只野狼里最壮的一直,拖下来背到老芋头的面前,道:“晚上咱吃烤狼怎么样?”
“太油了!”老芋头摇摇头,很显然并不满意这顿寻常人家想吃都没有的晚饭。
周余也不生气,只是道:“没事,到时候我给你割那些瘦肉,割那些好吃的!”
“也行,那就凑合凑合!”老芋头点点头,又吧嗒吧嗒抽了起来。
周余笑着点点头,背起野狼走到厨房放下。
而后走出去将其他三只野狼背了回来,开始取肉,剥皮,解毒,处理这几块即将拿去卖的货物。
肉拿去给城里的酒楼,能卖不少钱,皮毛再拿给那些富人的管家,看到野狼的皮毛不错,他们也会很大方。
剩下的内脏同样不用浪费,城里一些人总有点怪癖,喜欢吃这些玩意,不知道恶不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