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易峥虽着便装,然腰间一枚精致温软和田玉佩,其上浮雕青竹刀法刁钻精致,分明是御用之物。
“可不是吗?才回京这两日,就听了多少殷大小姐的传奇事迹?”绥峰笑道,“十岁千里救父,以空城计瓮中捉鳖,力歼敌军五万于头桥坡一战成名——这简直都快不像咱们印象里的殷大小姐了。”
在绥峰的印象里,殷如歌打小就是个爱钱爱到骨子里的人,还常言要驰骋商场,那可不是战场呀。
“不像么?”司徒易峥如玉的指尖拈着天青色的杯盏,嘴角浮动着的是浅浅如莲的笑,“你瞧她小时候不读女则倒读兵书,三岁拿剑五岁布阵,就大概知道她的将来与常的女子不同了。何况她本是将门之后,师父半生戎马如今还在西陲,师娘还是天盛‘铁娘子’,她这个‘少年奇兵’又怎会看不出来处?”
司徒易峥转着杯子,看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十年未归,这京都似乎越发繁华了。
“只可惜她随军三年便回了京,后来军中再无此人,”绥峰道,“听闻殷大小姐回京后,以殷家长女的身份掌管了殷家大小事务。原本这种殷家家事是不可能外传的,可是殷大小姐竟然入了商界,做了咱们天盛王朝古往今来第一个女商人。这倒像是属下认识的殷大小姐了。”
“她自小爱钱,这倒也不意外,”司徒易峥轻笑一声,“不过商界岂是那般好混的?不想她不仅做了生意,而且各个行业竟然都有涉及,而且不出五年竟都成了翘楚。”
司徒易峥随手给自己倒上一杯新茶。茶水滚烫,带起一阵青烟,随即又飞快地消散在空气中,留下阵阵清香。
每每提到殷如歌,他平日里沉寂的心似乎便会不自觉地雀跃。就连这芬芳的茶香也仿佛又浓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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