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倾国之姿(2 / 2)

林氏彼时正在梳妆镜前细细地给自己上妆,见殷如雪这般生气,也不过轻轻地瞧了殷如雪一眼,便继续自己的装扮事业,嘴角轻勾一个斜斜的弧度,美则美矣,却是带了几分讽刺:“她殷如歌究竟打的什么主意,老爷看不明白,难道咱们还看不明白吗?”

“不过就是,”林氏抿了抿唇,就着镜子看看玫瑰色的唇,有些满意,然后又阴阳怪气地道,“从前老爷不在家,她做了生辰宴又会有谁会买她的面子?她那一双红眸,别人避之还不及的呢。何况老爷在边疆十年,仕途不明,那些人又怎么肯来?如今老爷回京,巴结的人自然多了,殷如歌,自然也是要从中结交些人,拉拢些人的呀……”

“哼,结交,拉拢?她不过一个女子,结交拉拢有什么用?”殷如雪却并不觉得怎么,“就好比她如今赚再多钱,又有何用?不过就是一个庶民罢了,难道她还真以为自己会成为梁国的王妃不成?”

“这你就不懂了吧,”林氏抓过一边的眉笔,细细地又一遍补着早就描得细细的眉,“她是殷家的大小姐,做这些自然是要讨好老爷,做出个孝女的模样来了。她如今有的是钱,对她的风评却是好歹参半的。今日这一场生日宴,看着吧,她定是要想办法把那些不好的风评都扳过来的。再有……”

林氏顿了顿,扭头看向殷如雪:“你不也说了么,还有一个金銮殿上当着文武百官要同她提亲的梁国王子,你还当真以为她甘愿嫁到梁国去么?她呀,定要想着在今日如何拒婚呢……”

“拒婚?”殷如雪眉头一皱。其实若是算起来,殷如歌远嫁梁国,那对她们来说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殷家一旦没有了殷如歌,那个崔氏,还有殷如懿,还有那个老不死的,就统统都不足挂齿了。什么五十万两的欠债,也可以轻轻松松地赖掉——出嫁梁国,殷如歌总不能还留个人来要账吧?

思及此,殷如雪道:“不行,这可是个好机会,咱们可不能让她就这么轻易地拒绝了,得想个法子让这桩婚事成了才行……”

林氏却勾着唇,对着镜子自以为倾国倾城地一笑,随即语气幽幽地道:“这你就要问你娘了。你以为,你娘会打无准备的仗么?”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上了妆当真美得勾魂,然那眼中的阴狠,看着却让人觉得十分可怖。

连一边的侍女,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

栀影院里,殷如歌让青蕊将下人们都带了出去,只留下血刃在屋里说话。

——实际上,血刃自从寒夜离开殷家,便一直暗中跟着寒夜,为的,便是找出寒夜背后买凶要害殷梓凯之人。毕竟当日为了拿到药引子救回殷梓凯的命,殷如歌答应寒夜不问这幕后主使是谁,也不第一时间便将他交给朝廷,而是放走了他七日。

而事实上,若不是看在梨花和寒夜的妹妹凌雪有了点感情的份儿上,这七日她都不会给。毕竟寒夜若当真死了,凌雪在这世上便彻底没了亲人——在她没有半点怜悯,但梨花却产生了共情。

“你是说,寒夜离开京城后不久,便被人盯上了?”殷如歌听了寒夜的汇报,确认道。

“是的,”血刃面色有些凝重,“盯上他的不仅一拨人,其中便有天机堂的款媚。”

“款媚?”殷如歌柳眉轻皱。她记得这个人。几个月前九皇子司徒易峥从药王谷回京城,在距离京城几十里外的崀山遭到了刺杀,便是这个天机堂的伞主款媚干的。

听闻看没生得极美,尤其是身材,曲线玲珑,天生一副魅惑人的模样。她手中一柄金莲花伞,便是她最厉害的武器——吸食人血,开出莲花,等那人死透,莲花便开得越发艳丽,经久不败。久而久之,她的那把伞,一日比一日红得灿烂,却不知,全是人命的无休止堆叠。

也不知,为何一个妙龄女子会如此嗜血。更不知,每每她看到这样一个沾满了人血的花伞,究竟会不会梦中作呕。

总之江湖上,总有这个女子的传奇。

而此番,天机堂却派出款媚来追杀寒夜,只怕是有些将功补过的意思——毕竟当日款媚和司徒易增一场恶战,司徒易峥在寒疾发作的情况下,面对款媚以及手下三十多人的围攻,仍旧突破重围,重伤款媚,天机堂对款媚,必然是相当不满的。

但是因为那一场恶战,司徒易峥打败了款媚成了天下风云榜上武功第三的继承者,天机堂自然不会再让款媚再去冒这个险。加上司徒易峥如今已然回了京城,想在京城动手杀一个王爷,天机堂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能耐。

所以,让款媚去追杀一个空有轻功没有极品武功的寒夜,倒是绰绰有余的。更何况,寒夜还带着一个妹妹。

“所以款媚得手了吗?”殷如歌不得不说有些担心。司徒易峥的功夫她虽没有见过全部的施展,但从平日里的接触她可以看得出来,司徒易峥的功夫深不可测。款媚虽然没能打败司徒易峥,却也把司徒易峥打个重伤,也算是勉强能和司徒易峥有个一战之力,但寒夜却未必。

如此实力悬殊,只怕寒夜要遭殃。

“倒是没有,”血刃道,“款媚虽武功高强,但她几个月前被易王殿下打伤,至今也没有恢复元气,和连夜连打了几场也没讨到好处。后来若不是挟持了凌雪,款媚只怕在凌夜手上也讨不到好处。”

“再后来呢?”殷如歌晓得,寒夜的软肋就是他这个刚认的妹妹凌雪,若不是因为她,寒夜只怕到现在还不肯交出雪花毒的药引子。

“再后来寒夜和款媚谈了条件,把凌雪放了,他甘愿跟款媚回天机堂去。”血刃皱眉道,“款媚自然是狡猾的,后来不仅扣住了凌雪,还把寒夜也一块儿制服了。”

“所以,寒夜如今在天机堂的手上?你可继续跟着他们不曾?”殷如歌想着,就算寒夜被天机堂带走,也至少能够查到天机堂的线索。

“不,”血刃道,“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寒夜一早便知道您派属下跟着他,眼看凌雪被款媚挟持,寒夜便朝属下喊,若是属下救出凌雪,便会告诉小姐殷大将军的命,买主是谁。”

“所以你出手了?”殷如歌问。按照寒夜对凌雪的在意程度来说,这也的确也是寒夜会做出的事。

血刃再度摇了摇头:“没等属下出手,凌雪便做了决定,说若是自己的存在会影响到寒夜,便不如自行了结,说了些也好过让寒夜回天机堂受苦,自己又回到原来的生活,没了哥哥,更没了盼头等话,便欲自裁。好在款媚亦需要这个人质,便出手相救。可惜凌雪刚烈,下手不留余地,当场失血过多,便晕了过去。属下看若再不出手便会出人命,便将凌雪救下。寒夜自然信守承诺,将幕后主告知了属下,正是小姐所猜测的,高家。”

“果然是高家……”殷如歌验证了自己的猜测,却并没有半点感觉到轻松。高家与天机堂搭上线,皇帝却还蒙在鼓里,让四皇子司徒晟去剿灭天机堂,这不等于是给天机堂一个最大的保护伞吗?毕竟四皇子司徒晟,那可是高皇后所出的皇子。

“带不回寒夜,就算寒夜曾亲口说此事是高家买的凶,也不能当作证据……”殷如歌沉吟半晌,道,“不过这结果也不算是太坏。如今咱们确定了高家与天机堂有关,便不怕从高家入手找不到蛛丝马迹。而且确定了高家是买凶之人,咱们也好对高家正式下手……”

殷如歌的眼眸里,清凌凌的光芒如同冰凌一般,不带半点感情。

“何况,”殷如歌又道,“如今寒夜把软肋送到了咱们手上,回了天机堂,可不过是个行尸走肉。他回去完成他的使命,却也是给咱们提供了一个监视天机堂的机会。你说,若是咱们替凌家把当年的案子翻过来,寒夜,会不会彻底成为我们的人?”

“小姐,您是想……”血刃还未发话,一边的青蕊倒是好像懂了殷如歌的计划。

殷如歌当机立断:“青蕊,传信给梨花,让她召集殷家人,近日想办法查查当年凌家灭门之案,看看有没有办法翻案。”

“是。”青蕊应着,自去安排无话。

“如今凌雪在何处?”殷如歌又问血刃。

抓不到寒夜,凌雪倒成了最关键的人物。只是兜兜转转,好像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若是寒夜当初不执意离开京城,只怕也不会是这个结果。凌雪就算是醒来,只怕也不会是当初那个双眸澄澈的凌雪了。

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立场和决定,事已至此,便唯有慨叹而已。

“已经送往一品医馆,张大仙医已经在医治。”血刃道。

“如此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殷如歌祝福道,“派人好生照顾凌雪,通知梨花,务必将凌雪照顾好,千万不能让她落在高家人的手里。”

“是。”血刃应着。

二人这头把这事刚说完,青禾又从外头进了来:“小姐,宁国公夫人和小侯爷来了。”

殷如歌赶忙起身,事情一多,她差点忘了今日是她的生辰了。

“小姐莫急,宁国公夫人晓得小姐是忙的,便让奴婢前来通报一声,直接往夫人房里去了,”青禾并不知道殷如歌等人方才凝重的话题,仍旧沉浸在准备殷如歌生辰宴的喜事上,满脸都是朝气和红光,见殷如歌匆忙起身,便笑道,“不过奴婢瞧着小侯爷的意思,倒是想见小姐,又怕小姐太忙无暇顾及,所以还不敢开口,只管在前厅坐着呢。”

殷如歌忙忙整理整理情绪,往前厅而去。

*

殷家主院,殷梓凯带着崔氏和殷如懿去给殷老太太请了安后,便往前院去了——今日殷如歌生辰宴,请的客人众多也贵重,他可得早早地在门口候着。

这不,国公夫人和小侯爷一大早地便来了。远远地行了礼,国公夫人往内院寻崔氏,小侯爷便留在前厅同殷梓凯说话。

殷如歌到前厅的时候,便看见自家爹爹和小侯爷一同坐着,小侯爷坐着上座,似乎有些坐立不安的模样。手边的桌案上放着早就凉了的茶,他是碰也不是,不碰也不是,殷梓凯问上一句,他便答上一句,不问,便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看着相当局促。

本来,董少卿是想好了很多话要和殷梓凯聊起来的,比如边关战事,比如如今天盛与梁国之间的形势,比如刀剑武功之类,来之前他还特意做了许多功课来着——毕竟他从未见过殷大将军,只在传说里听过,说是殷大将军英明神武,不仅熟读兵法,还用兵如神,身上的功夫还甚是了得。所以,这不是想着投其所好吗?

可是见了面才发现,殷大将军并不是一个想象中的非常严肃之人,反而有些和蔼可亲,甚至比他那刻板的父亲还要让人觉得容易亲近些。

原本这是件好事,这样他便可以不必那般紧张。可是,殷梓凯却半句不提什么边疆战事天盛形势武功秘籍,倒问起他平日里的爱好行事来。这时候他就变得嘴笨了——他身为大理寺少卿,平日里除了查案就是查案,哪有什么爱好?

这时候他又恨自己平日里不拓展些旁的技艺来——别的公子哥儿,至少也能写上几首诗,投上几次壶,或者是聊上几夜的酒话,可他这些都不会啊。骑马射箭?倒是会上一些,但这些在殷大将军面前,岂不是班门弄斧吗?勘尸验骨?在殷大将军面前说这些难免有些气氛不对……

于是乎,当下人们终于一句“大小姐”将殷如歌迎进来,董少卿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下意识便站了起来。

然而下一刻,董少卿便一下子呆在了当场。

但见他面前的女子,一袭中等厚的狐皮袄子,极品狐皮的雪白不含一丝杂质,却仍旧比不过她的肤色晶莹。三千发丝乌黑垂下,润滑得像是世上最美的丝绸。简单梳着的灵蛇髻,将她优美的脖颈线条修饰得越发完美。

许是日子特殊,又许是在自己家里,客人未来,殷如歌彼时并没有戴上面纱。那领口处毛茸茸的狐毛如同花萼托着鲜花一般,将她那张倾国倾城的容颜,再度呈现在他面前。

为何言再度?当年他初见十三岁的殷如歌,她便没有戴面纱。那一眼惊艳,生生惊艳了他的流年。也一下子,就惊艳了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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