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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仪式感的重要性(1 / 2)

 崔氏喜欢住在成都,因为她生在这、长在这里、在这里成婚、生子,一生最美好的年华都在成都,后来因为战乱离开了一段时间的成都,到南都呆了一段时间,后来终于又回到了成都,回到了当年的北地王府、现在的晋王府,这个大府邸,按照刘禅的要求扩建了好几倍,但是中心还是当年的北地王府,崔氏觉得这里才是家,只要不是被逼上绝路,她一步都懒得离开……

攀枝花怀孕了,当然要在家里养胎,虽然离开攀枝花的伺候,刘谌有些感觉不习惯,毕竟公主出身的孙蝶不太会伺候人,而现在攀枝花都是需要被人伺候的人了……

攀枝花虽然有些不舍,拉着刘谌的衣角,扭来扭曲的,不说话,意思就是不想离开刘谌。不过,皇帝入主未央宫,汉室兴复,这么大的事情,经过多年耳濡目染的攀枝花,还是知道这其中的意义,所以最终还是叮嘱孙蝶刘谌喜欢吃什么、穿什么、喜欢多热的水沐浴、喜欢穿什么样的衬裤等等等等,一大堆话终于说完了……

刘谌和孙蝶并排骑在马上。刘谌白钢铠甲,鲜红披风,王冠熠熠生辉;孙蝶一袭紫衫,秀发飘逸,飘然若仙子临凡……

跟着他们的亲兵,全都打扮一新,斗志昂扬,大家吼起军歌,在刘禅和文武百官的相送下,带着三千战卒,离开成都,北上进一步肃清长安不安定分子,为刘禅入主未央宫做准备……商量好了,刘禅三日后启程……

批铁甲兮,挎长刀!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

与子征战兮,心不怠!

饮马长城兮,逐贼子!

三千战卒加一千亲兵,四千人吼出《马踏燕然》这首军歌,势如奔雷,杀气透天……

“大汉铁军,果真是名不虚传啊!照这样看来,我哥跑了,司马炎也跑了,都是很明智的啊,跟这样的铁军对抗,无异于螳臂当车啊!”孙蝶听着一遍又一遍吼起的雄壮军歌,不由感慨道。

“唉!怎么说呢?有时候君臣背城一战,同死社稷,这样的气节,也很重要的,一个民族有时候不光需要一些看似明智的、永远能做出例制选择的人,更需要一些看上去很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或许这样的在关键时刻,才更加是民族的魂魄和脊梁!在我所知的历史上,曾有一个王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番南岛西洋诸夷,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薄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真正做到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无汉之和亲,这听懂了,难道后面还有‘唐、宋’这样的朝代?”

“是的,我所熟知的历史,汉到了父皇这一代,就完了,后面战乱几百年,出现了盛唐富宋,当然后来宋被胡人所灭,胡人建立元,元被明所灭……我所说的这个‘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王朝,就是大明王朝!”刘谌于是大致上把自己所熟知的历史对孙蝶讲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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