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天知道,已经饿了一天的慕容水月,连丢飞刀的力气都没有,怎么会是徐士晋的对手?
于是,徐士晋就一边吃着锅里炖的肉,一看勾搭被绑住的慕容水月,“这是华夏国东北特有的杀猪菜……看见这肉了吗?这是猪肉。看见这菜了吗?这叫酸菜。用武之地没粉条,要是有粉条再放点粉条那才叫一个好吃。”
一边说着,一边还拿出矿泉水瓶盛装的白酒,滋滋滋的故意抿出声,得意洋洋的在慕容水月面前炫耀一番。
慕容水月恨得咬牙切齿却拿徐士晋一点办法都没有。
“慕容水月,英国国籍,爷爷是华夏国人,所以身体里有一部分的华夏血统。”徐士晋一边吃,一边说慕容水月的过往。
“你想怎么样?”
“跟着我有肉吃,有酒喝。”徐士晋得意洋洋,晃了晃手中的白酒,“华夏特产二锅头,在国内有钱都买不到,更别说用武之地了。”
“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慕容水月早已经感觉饥肠辘辘,口水横流了。
“用武之地有一把刀,一把剑。”徐士晋很骚包的撩了一下头发,“我就是那把刀,我女人是那把剑,这个诚意够足了吧?”
“诚意是有了,可我万一吃杀猪菜吃上瘾了怎么办?在这地方……”慕容水月微微有些鄙夷,“我不相信,你们时刻有肉吃,时刻有酒喝。”
“慕容水月,你要记住,我只是这个小团队的厨子而已,想吃菜想喝酒,自己去搞材料,只要你能搞到材料,想吃什么我做什么,后勤绝对有保障。”徐士晋依旧很骚包。
于是,慕容水月妥协了,吃了一顿杀猪菜之后,慕容水月彻底迷恋上了这个味道。
猪肉是没错的,可徐士晋没告诉她,这是他和佐罗儿费了好大的劲儿,做了好几个陷阱,在没有枪械的情况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搞死一头野猪。
可让所有人惊掉下巴的是,这女人对杀猪菜的痴迷程度。在一个偶然间,在众目睽睽之下,慕容水月一个人,凭借五把飞刀,活生生的干掉了一头发狂的野猪。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慕容水月几乎杀光了用武之地的所有的野猪。
从最开始五把飞刀毙命,最后彻底变了模样,只要瞧见野猪,慕容水月都能做到一刀毙命。
“蛋蛋,家里的事情姐帮你解决。姐和你一起回去,打断他们的狗腿。”说完,在王狗蛋的惊喜中,慕容水月又说道,“蛋蛋,姐可是有条件的。”
“姐,啥条件蛋蛋都答应。”王狗蛋对着慕容水月不住的拍胸脯。
“你跟着姐好好的学飞刀,抽空姐再把另外一个用剑的女人给你找来,让她教你练练剑。然后……”
慕容水月思索了一会儿,“正好赐柯也在,让那混蛋在教你一些逃跑的本领。再让叶无忌教你一些野外生存的技能,等到了用武之地以后,姐再找人教你些别的……
当然了,条件只有一个,姐最喜欢吃的就是杀猪菜,你给姐杀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