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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王(上)(1 / 2)

 在漠北草原广袤无垠的深处,一座山巅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下,住着几户贫困交加的牧民。

他们的帐篷简陋单薄,满是补丁,若是大风天气来临,成年牧民们就要用满是冻疮的手,死死按住固定帐篷的木桩,否则帐篷就会被吹跑。

孩子们则会死死抱住头羊,把身体藏在它的胸腹下,这既是为了保证几只瘦弱的羊不受惊逃走,也是为了保证自己不被大风刮得满地打滚。

山脚下的荒野充满原始气息,不时会有野兽出没,会威胁到羊群和牧人的,不仅是豺狼,间或还有大虫黑熊。

哪怕是在环境恶劣的草原,这样的地方也属于最不适合生存的那一类,跟流放之地没有差别。会在这里苦苦挣扎的牧民,一般都是有着种种苦衷。

今日天气晴朗,湛蓝的苍穹白云悠悠,一座格外小的帐篷里,走出一名兽皮裹身的半大孩子。

现今天气相对炎热,到了正午时分,太阳尤其躁烈,穿着厚厚的羊皮无疑会很遭罪。然而少年并无其它选择,因为他只有这么一身“衣裳”,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如果他不想光着屁股到处乱窜,就必须穿着它。

在这样荒蛮的地方,牧人跟被他们放牧的羊群,以及山中野兽其实并无多大差别,最大的区别不过是他们能说人话而已。

所以在炎热的时候,就算是不穿衣裳也没甚么不妥,其它两座帐篷里的孩子,莫说男孩,就连女孩,也是经常只“穿”树叶的。

但这个浓眉大眼的少年却不同。

他的母亲告诉他,他有高贵的血统,有英雄的父亲,所以无论身处何地,面对什么样的境遇,都必须要穿衣裳。

一定要穿衣裳,是这个名叫耶律亿,后来改名耶律阿保机的少年牧民,最初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同的地方。

少年牧民在帐篷外的石头上,磨一块大拇指粗细的羊骨,在他的脚边,还有不少这样的碎骨,包括一些细长的桦木杆。

约莫一个时辰后,少年完成了他的作品四支箭矢。

“箭头还是用狼牙比较好啊。”一个身材矮小面色黝黑的牧人,从不远处的帐篷外来到少年面前,俯身捡起对方制造的羊骨箭矢打量一番。

“再过几天,我就有狼牙箭了。”少年抬起头,笃定地回应。

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少年要进山狩猎,并且会猎杀野狼。草原上的铁器本就不多,除了那些大部落,铁箭镞难得一见,大量牧人用的都是兽骨箭头,其中最好的无疑是狼牙。

成年牧人作为少年为数不多的邻居之一,自然知晓少年的情况,他回头向那座丑陋的帐篷看了一眼,“你母亲这回病得这么重,也是难为你了,需要你自己进山狩猎。”

少年没有说话。

生活在这里,放牧并不是最重要的谋生活计,因为他们的羊实在是太少,更多时候,他们需要进山猎杀野兽。

少年将箭矢收好,腰间别了一柄短刀,拿起一柄比他短不了多少的长弓,对成年牧民道:“这几天,母亲就麻烦你们照看了。”

比起少年自制的粗糙箭矢,他腰间的短刀和长弓,无疑要精致了太多,两相比较,无异于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成年牧人对这两样东西都很眼热,但还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当然,他也没有为少年承担生活压力,跟对方一起进山,帮助对方狩猎的打算。在草原深处,每个牧人自己的生活压力,都足以随时要了他们的性命,还无暇去分担别人的。

“安达,我跟你一起进山!”这时跑过来一名瘦弱的少年,也带着弓箭,只不过他的弓跟耶律阿保机的比起来,无论是品质还是卖相,都寒酸很多。

成年牧民一把揪住这个瘦少年,骂道:“就你这身板,瞎胡闹什么,滚回去放你的羊!”

耶律阿保机则认真对瘦少年道:“我已经十三岁了,我母亲说,我必须独自进山完成狩猎,这是我的成人仪式。”

十三岁,成人仪式。这是耶律阿保机特有的。

耶律阿保机告别牧人父子,带着只够三日用的干粮和水,独自进了苍茫而危险的深山。

“也不知他能不能活着出来。不过,可能性很小。”成年牧人揉了揉自己的左肩。那里有一处明显的凹陷,是几年前进山狩猎时,被野兽抓伤的,少了一块骨头。

“安达一定会回来的,他还会带回猎物!”瘦少年信心十足,看耶律阿保机背影的目光,充满了崇敬与信任。

成年牧人伤感的摇摇头,“进了山,谁是猎人,谁是猎物,那还不一定呢。更何况还是独自进山。每年大山里埋葬的猎人,难道比被猎杀的野兽少了?”

五天后,就在瘦少年以为耶律阿保机,已经死在山里的时候,傍晚的余晖中,他扛着一只血淋淋的野鹿,手提着一只肥硕的兔子,从荒野中走了出来。

接近半个月后,耶律阿保机才能再次活动。他的伤势的确不轻,好在没有落下残迹,这在成年牧民看来,实在是侥天之幸。

与此同时,耶律阿保机也收获了邻居的敬畏包括几名成年牧人。

因为,耶律阿保机还猎杀了一只黑熊!

那才是他受伤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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