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兰德斯的主意,你谢他好了。”内森不在意的答道。
“是!”索兰热的确是死脑筋,内森只是随口一说,索兰热便认认真真的向兰德斯行礼致意。
“少爷,以后索兰热就作我的副手吧。虽然他不是太聪明的样子,不过显然要比大多数人可*,嘿嘿,死脑筋有死脑筋的好处呢。”兰德斯笑道。
“索兰热,以后你就是我奥里尔家魔狼卫兵的副头领,兰德斯是你的直属上司。”内森道。
“是,主人。”
“好了,索兰热,以吾主内森的名义,我命令你换下克蓝索顿的盔甲,在仆人的带领下回房洗浴休息。明天早上六点,会有人领你参加魔狼每天的训练,请勿迟到。”兰德斯不客气的行使了上司的特权命令道。
“是,长官。”
“很好,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这样的部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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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亚龙皮,一个听话的死脑筋打手部下,哪一样更值钱呢?显然,兰德斯和修兹有不同的价值观。
只是修兹很快就知道,兰德斯的眼光的确要在他之上。宴会中那一幕,让内森在里尔韦特的武者中间多了一个御下宽厚的名声,一时之间,前来投奔内森的落魄战士比往时多出数倍不止。
很快,兰德斯隐在索兰热身后,以这个实力不俗的家族骑士的战力为保证,在里尔韦特附近狠狠的露了一把脸。以二十人的魔狼卫队围杀四十人的黑蛛盗贼团,又在数日后捕杀一群六阶魔物苍白兽,这样的成绩,很快便让人记住了魔狼与索兰热的大名。
索兰热是个死脑筋的战士,只要兰德斯下达命令,他便会像是机器般精确的执行,因此,两次行动,索兰热的斩杀数加起来占了总数的一半,其强悍的实力让他不知不觉中获得了“魔狼的前爪”的绰号。
兰德斯便是魔狼之眼,而黑狼,则是魔狼的利牙。两人的实力已是不弱,但在混战中,两人的武技都不如索兰热那标准而简单的武技有效。
随着索兰热的名声渐起,内森便又多了一个擅长发掘人才的优点。
只是内森自己私下里苦笑,这些人前传诵的优点竟有一多半是拜兰德斯所赐,让他哭笑不得。
兰德斯倒是安慰内森,说他虽然不算太聪明,实力也一蹋糊涂,但至少长得英俊潇洒气度不凡——内森又好气又好笑,哪有臣属这么夸自己的主上的。
兰德斯还说,内森有上位者应有的优点,敢用人,能容忍属下缺点用其所长,待人亲和,又不至于迂腐。如此,就算不聪明,没远见,实力差,也至少能当上一家之主。
只是兰德斯自己……关于他的评价,却似乎很难用正常的语言来描述呢。?<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