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门边,他正了正神色,一脸谄媚地笑着朝车厢里作揖,恭恭敬敬地说道:
“公子醒了?真是叫老夫吃惊呢!原以为傍晚进了城给公子安顿好处所,待一切安排妥当了,公子才会转醒,亦可免去这舟车劳顿的苦楚。没想到,公子却提前两个时辰醒来,这隐在体内的醇厚内息,实在是教人佩服,让老夫不得不防!”
“你居然给我喂软筋散和化骨散?”
虽然看不到秦风的脸色,但是我知道他现在很生气。他的语气即便不够强硬,却也冰冷得很,如果他能动手,一定会把这些胆敢冒犯他的人都宰了吧?好冷啊……
我哆嗦了一下,然后发现马上那几个大汉也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大概跟我一样,都感觉到了杀气。甚至连那几匹高头大马,也觉得情况不妙,往后退了几步。
“公子莫要生气,”大叔擦擦额上的汗,把手中的纸包打开,往车厢里一撒,他立即掩鼻退后几步,吁了一口气。“待进了城,自是好吃好喝的供着公子,自此衣食无忧,荣华富贵不断,届时,公子指不定还要感激老夫呢。”
秦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回应:“你个龌龊小人,又怎知本公子家境不堪,无法做到你说的那样?我家不缺钱!什么荣华富贵,也只不过是……”
着说着,声音渐渐的小了下去,然后车厢里传来什么东西倒下的声音。
“秦风!”我赶紧冲了过去,没等我看清,一条帕子突然捂住我的口鼻,一阵奇异的药草味道直冲进鼻腔,把我熏了个七荤八素,然后,我两眼一闭,光荣的晕了过去。
“二叔,我怎么听着秦风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啊。”车子往前行了一段路,一名穿褐色马褂的男子终于忍不住发问了。
“是啊,这秦风,莫不是名扬四海,享誉武林的那个清风公子?据传闻,那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现今我们捉来的这个,模样儿也实在是俊得很。”另一名留络腮胡的大汉也有些犹豫地附和道。
“如果真是那个清风公子,你以为我们还有命在么?”刘二叔嗤了一声,不以为然。“当初我也有琢磨过他们的身份,只是看那两人穿得不伦不类的,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倒是有一两件古怪的小玩意,跟那西洋的舶来品似的,指不定是由海外归来的商旅!谁不知道清风公子是个遵守传统礼教的好男儿,极少接近女色,更遑论跟此等低俗的女子紧紧的抱在一块跌落江中殉情?单就此男子的所作所为,就可以断定他不是我们所谈论的那个秦风!你小子,少给咱宇国的名公子脸上抹黑!”
“对啊!”一青衣男子也拍了拍额头,顺便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补充道:“据说,清风公子的兵器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冰魄寒蚕丝织造的三丈白练,从不离身,适才在那男子身上并未搜到任何兵器,只有一柄奇怪的工具小刀,想来断不可能是那个清风公子了。”
“所以,你们还担心什么!赶紧到了城里,交了差事,哥几个换了银两,上丽春苑吃香的喝辣的去!”
“上丽春苑还吃吃喝喝做什么!赶紧叫上几个媚儿娘滚床单才是!”
“哈哈哈……老六说的对!这一回找来的可是极品,换来的银子够我们吃喝一阵子了!”
“那臭丫头要怎么处理?看起来不太值钱……”
“一块卖了!看那公子如此护着这丫头,给鸨母捎去,日后也好让他们两人有个牵制不是?”刘二叔开始美滋滋地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凌文宇背着大小不一的几个包裹,独自踏上了旅途。
他沿着官道赶到临近的城镇,才确信,自己终于回来了。在事隔十五年之后,终于回到了宇国。
这一刻,他喜极而泣。看着过往的行人和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他心情飞扬,随意进了一个热闹的酒家,豪迈地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大快朵颐。
如果这个时候,那几个调皮的孩子也在就好了。
飘云从自己手中松脱出去的时候,他好像注意到:飘云撞上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当时,身穿白色衣服的,只有秦风。也许就是那个时候,秦风手中的白练才会松脱的吧。为了捉住自己的笨女儿,他把那堆相当碍事的行李丢了。不过——秦风的旅行包里装的书籍可真是国之瑰宝啊!随便拿出一本,都可以让宇国的才子和老学究们鸡飞狗跳好一阵子。现在,估计飘云有秦风护着,想来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只是另两个小子,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在龙卷风袭来的时候,他好像看到忆寒跳到海里……
希望大家都没事。
这么乐观地想着,他干完最后一口酒,然后神采奕奕地唤来小二结账。
“这位客官,您这一桌酒席,一共是一两六钱银子。”
凌文宇微醺地点点头。一点也不贵!很厚道!他伸手掏了掏口袋,脸上愉悦的表情突然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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