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野很倒霉,闹钟的电池没了,害得她整整晚起了一个小时。
天,今天可是高考的日子。
匆匆抹了把脸,背起书包就往考场赶,人要是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缝。本来就着急,偏偏出门又让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溅了一身烂泥。
那开车的家伙不说句道歉,反而把车开得更快。
任小野追着那辆车跑了足足五分钟,终于开车的人发现了她,一个急刹车,任小野险些一脑袋撞到后车厢上。
昨天下了一夜雨,本来路上就泥泞不堪,再加上任小野这一路疯跑,早就变成了花脸猫。
她雄赳赳的来到车前,左手掐腰,右手抹了一把脏兮兮的小脸,刚要发彪,却看见一个足足高了她两个头的男子从车里走出来。
任小野咽了口唾沫,这个男子二十多岁的模样,细碎的短发,幽深的眸子。虽然帅气,但脸上却仿佛有种挥之不去的寂寥与忧郁,看着就让人莫名的心疼。
任小野一肚子的愤怒全强行憋回了肚子里。
老妈说,见到帅男一定要保持淑女,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生。
任小野的双脚摆出一个内八字,都说这是乖乖女的标准姿势,可她却觉得自己像个鹌鹑。
“你?”男子打量着她“你这个样子是我弄的?”
听到这话,任小野就气不打一处来,不再装鹌鹑,而是做出一副斗鸡模样,脖子扯得老高“不是你弄的,难道是我闲着没事儿在烂泥里打滚儿?”
“那,对不起了”他英俊的脸上挂了几分歉意。
“算了,就当我任小野倒霉,你快把包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