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2)

 也许是武侠片看得太多,我喜欢用江湖来形容这个刀光剑影的社会,而世人则是在江湖中飘荡的三教九流。

大家都说江湖险恶,在我看来,这种险恶只属于功成名就的英雄儿女和那些成天想着扬名立万没事折腾自己也折腾别人的剑客。

类似于我们这种丢到人群之中很快就被淹没不见、并且胸无大志得过且过的无名小卒,江湖还是太平的,那些血雨腥风的事情,虽然见得到,却沾不到。

以李莎的成就与地位,她应该属于峨眉派掌门,至于阿彩,比较像那种整日里惹是生非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的三流门派的小弟子。

阿彩是勇敢的,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胜算的机会,却依然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让我有点不忍心看下去。

“可惜,真可惜。”我摇头轻叹。

“可惜什么?”熟饭问。

我看着依然在与阿彩过招的李莎,那份笑傲江湖的霸气让我折服,钦慕不已:“多好的一朵鲜花啊!怎么就穴在你身上了呢?”

“因为我比较肥沃。”熟饭洋洋得意地回答,完全忽略掉我语中的讽刺之意。

阿彩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李小姐在哪高就呢?”

“谈不上高就,说白了也只是一个替公司卖命的职员。”

李莎的谦虚让阿彩误以为找到了对方的破绽之处:“像李小姐这么漂亮的女人,公司的老板应该会特别照顾你,不忍心让你累着,工作一定很轻松,就跟花瓶差不多,摆在那里就好了。”我拚命朝阿彩使眼色,希望她嘴下留情,免得回过头来伤到的是自己,然而她却没有看见。

“我每天的工作量的确不是很多。”李莎笑着回答。她的工作量怎么可能会多?手下的那帮精英全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能干,她每天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办公室看看报表,然后拟定出各项计划,让下面的人替她跑腿。偶尔出门一次,也不过是坐在咖啡厅或者酒楼里与人边吃边谈,惬意得很。

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就好比站在舞台上的指挥家,虽然看上去是整个乐队中最轻松的一个,却是这个乐队的灵魂。

阿彩以为对方真的是一个花瓶,开始有些炫耀地抱怨起来:“唉,李小姐的命真好,不像我们这种辛苦命,我在公司呆了三年才混了个组长的位子,每天既要跑客户,又要管着那几个属下别犯错,累得我觉得自己老得好快。”

李莎笑着建议:“既然觉得辛苦,那不如换一份工作好了。”

“那怎么行?公司那么信任我,我怎么可以一走了之?”

“看来你是一个好员工。公司应该给你加薪才对。”

“我这人对钱无所谓的。虽然在公司做得很辛苦,但是因为被重视,所以还是很开心的,没有想着要跳槽。”???阿彩会对钱无所谓?这事我怎么不知道?冰箱里的牛奶、水果只要差不多吃完了,她就吼着要我去补货,可从来没有出过一分钱。难道是我之前没有给她买单的机会?看来我要好好反省一下我自己。

“李小姐,难得我们今天谈得投缘,不如大家一起去吃宵夜好了。我请客!”

哇,月亮从西边出来了,哦,不对,应该是太阳和月亮同时从西边出来了。阿彩要请客?我跟她住了一年,让房间无数次,她连路边摊都没有请过我,如今竟然要请李莎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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