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也太贵了啊。”
“钱不是问题,只要你......”修姓男人的话还没说得完整,十一郎就又打断了他,“不用了,我拒绝。”他说,便取下了背上的背包,将里面的东西通通倒在了骨人营销商的面前,那里面包括着捡到的圣骑士重铠,还有他一路上捡到的各种零碎,“您看看,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骨人经销商审视了一眼这些破铜烂铁,眼睛里放射出一道激光,射在这些东西上,“圣骑士的重铠,这个值钱,其他的东西,就没那么有吸引力了,加起来,八千五百块吧。”
“成交。”
八千五百块,加上老二押送沙漠强盗首领去斯昆得来的赏金,正好够买这条手臂了。
老板很热情,在十一郎购买完成之后,还很热心地帮他装配上了。
“怎么样?”
十一郎甩了甩新得来的手臂,果然,安在身上就如它本来就长在了自己身上一样,而且这条手臂所含带的力量似乎是另一条真实手臂的两倍有余,“很不错!”
“谢谢惠顾,下次再来。”骨人经销商很有礼貌地向他道别。
回枢纽站的路上,十一郎有很用心地思考一个问题,回去以后,又该做些什么呢?
想来等自己到家,龙套的伤也应该好得差不多了,是时候找个地方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家了,然后自己现在也有了手臂,就可以一起训练战斗技能,等拥有一定的实力之后,就可以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了。代替义父去完全他未能完成的事,去找寻关于古代的秘密,前往地图上所记载的不详之地,这就是十一郎的愿望了。
但当然,重要的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愿望,同伴的愿望也是不容忽视的。十一郎希望可以实现自己每个朋友的愿望。
又过了五天,十一郎回到了枢纽站,老二,紫蓝,龙套,三人在酒馆里凑了一桌喝酒,龙套的伤已经痊愈了。见十一郎,几人寒暄了一段时间,十一郎对他们提出了要建家的想法,获得了一致的认同,每个人都干劲满满。
接下来要决定的,就是建家的地点了。
好的地理位置能解决许多不必要的问题,就像从前霍布斯叔叔在水泡山建立的那个一样,那个地方什么都好,但如果你有一些外种族的朋友的话,那就大事不妙了。而小时候十一郎生活的那个地方,地处沙漠,是无主之地,经常会引人侵犯。对于义父他们那个实力的人来说,强盗来袭自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对于现在的十一郎来讲,那可太麻烦了。
总的来说,如果要建家的话,最好具备三点基本条件,一,要隐蔽,这样可以减少许多侵袭;二,最好旁边有铜矿之类的东西,这样可以保证经济;三,如果有水源的话,一定要选在水源旁边,这样利于农作物生长。
但就是这三点,十一郎带着伙伴找了一路都没发现。天已经快黑了,此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座小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