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勇和秦文军父子,又去了林家,帮忙修补房屋。
这眼看着就要入冬了,林国章的腿脚又不是很方便,修补房屋这种活,自然就落到了秦文军头上。
“闺女,你真打算要去镇上,不对,是去省市开饭馆吗?”
“是有这个打算。”
秦羡点头应答。
“一直在村里也不是办法,你和爹的年纪也慢慢大了,地里的活实在太累。”
“既然沈萧和宋启文都说能做得走,我还是想去试试。”
“这样你和爹也不用太辛苦。”
对于闺女的决定,魏兰是从来不会拒绝。
“那得花不少钱吧?”
“是要花一点,沈萧给我做过预算,咱们一家人全部去的话,估计得要有个一两千块钱。”
“毕竟还要租住房,还有门脸,装修什么的。”
一两千块钱,放在这个年代,那就真是很不少了。
很多城里人都不见得能拿的出来。
毕竟,这一过去,各种东西都要置办,一两千块钱够不够的还真不好说。
“那得不老少呢。”
“我跟你爹这些年也没什么钱,帮不了你什么。”
“没事,咱也不着急,大哥明年不还要结婚吗?”
“就算要去,那也得等大哥结婚之后。”
“我打算到时候,把林叔也带上。”
魏兰想了想也是连连点头。
如果真的要去省市,他们一家人都走了,把林国章一个人留在村里,好像也不怎么好。
左右也只是多一个人,算不得什么。
“娘也帮不上你什么,你自己好好合计,需要支持就跟娘说,娘第一个站在你这边。”
秦羡笑着点头。
“娘,我今天跟沈萧约好了去山里挖药材,中午可能就不会来了。”
“那你小心点。”
拎着背篓,秦羡直接绕过院子上山。
当她到达水潭边上的时候,沈萧已经到了。
“今天咱们要做点什么?”
“挣钱。”
沈萧一愣,随即道;“你真要去省市,我这有钱,要不...”
“不用,我想用自己的钱,而且我去省市应该还有一段时间。”
见她这么说,沈萧也不再多说什么。
他也知道,秦羡不可能愿意花他的钱,如果等她去了省市,从别的地方在帮衬吧。
“那你打算用什么方法挣钱?”
“这就是我今天叫你来的原因。”
山里能还钱的东西可不少。
而最直接,又收入快的,那就是野物。
她这是打算直接猎杀大型的猎物去换钱,经过前面几次的镇上售卖,野山羊,马鹿这些虽然也不错,但是相比较之下,还是野猪更容易卖。
而且山里的野猪可是不少,随便弄个几头,那也是几百千把块钱。
唯一的问题,就是猎到的野猪要怎么弄出去换成钱?
她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遍。
沈萧立马沉思起来。
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个来钱快的方法,野猪肉的销路也很有保障,镇上就有不少单位。
一家分一点,很轻松就能吃下去。
只是这怎么运出去?
“走村里肯定不行,上次的事,我家可是没少招来麻烦。”
这个沈萧自然知道,红眼病最是难治,村里这样的人可不少。
要是大摇大摆的走村里,怕是会惹出来不少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