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军纪(2 / 2)

田见秀说:“人各有志,不必强求,马进忠有句话倒说得对,不是一条心的人,强留下来也是累赘。马上要打大仗了,少了这些三心二意的人倒好。”

赵胜默然无语,跟着队伍返回汾西。汾西县城已经被打下,闯军将领们直接在县衙议事。他们才刚刚回城没多久,李自成和谢君友便赶到了。

赵胜见到李自成,又是请罪,李自成急忙宽慰他一番。李自成对李茂春的叛逃并不在乎,闯军近来又收编了一些从陕西零散逃来的溃兵和蒲县、大宁一带的饥民,兵力接近一万五千,跑掉三四百又算得什么。李自成关心的是,自起兵以来,前前后后离开闯军的已不下千人,这么多人要走,是不是自己有什么问题?

田见秀、赵胜、李文江、李友、李过、谷可成六人都到了,李自成说了这一路上他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近来有不少兄弟反映,说军纪太严苛了,从开春到现在,陆陆续续有一百多人辞去,如今又出了黑煞神的事情。我想和你们六位先商量商量,军纪要不要改?怎么改?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然后再和管队们去谈。”

赵胜第一个说:“我看军纪不能改,我们闯军成军才刚一年,已经成了各家反王中响当当的字号,靠的便是这严明的纪律。松弛容易,想再收紧就难了。纪律一散,队伍就要垮了。”

谷可成缓缓说:“依我看,我们的纪律确实是严苛了些,但没必要改。点灯子说得对,军纪放松了,战斗力就下降了。”

六个老管队的意见都差不多,闯军目前的军纪照王瑾负责执法的时候已经宽松了不少,需要砍头的只剩下烧、杀、淫、掠四大罪以及临阵脱逃。抢掠也不是只要犯了就杀,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比如说宰杀百姓耕牛这样的大事,还是要杀头,情节比较轻的打一顿鞭子或军棍就了事。和王瑾当初擅取民间一物即斩的要求相比,已经给人留了很大的改过的余地。如果在这样的要求下,还屡教不改,这样的人还能不杀吗?

临阵脱逃的逃兵要处决这一点是任何军队都有的纪律,自然没人反对,但近来军中确实有人提出,除此之外,只要不犯命案,就不处决。也就是说,把纵火、强奸、抢劫三罪以及杀人未遂的处罚也都改成军棍。

李自成打心里不认同这种做法,如果连这样胡闹的人都不处决,军队还怎么打仗。这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官兵和反王中也有很多既奸淫掳掠又能打仗的,靠的都是他们的队伍中老兵众多,实力强悍,而闯军这种饥民居多的队伍,只有以最严格的纪律来约束才能形成战斗力。

但是李自成还是得先征求一下部下们的看法,如果军纪引起的不满已经到了大多数让全都不服的程度,那也不得不改了。不过现在看来,情况还不错,至少大头领们都很支持。既然老管队们一个反对的都没有,那么中层的管队和小管队以及底层的普通士兵中反对的人也不可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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