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两个义子(2 / 2)

“闯贼就在那座山上!冲上去击杀闯贼,陕西便平定了一半了!”官抚民大呼酣战,带着自己的亲兵杀了上来。李自成用兵,惯于将精兵部署在敌军薄弱之处,以求迅速击破敌人,但闯军中的精兵能有多少呢,用得多了,李自成身边的兵力自然就不足了。

用来阻挡官抚民的,都是前线退下来之后重整的败兵,和官抚民的亲兵家丁相比自然远远不如。官抚民一连冲破三阵,直奔李自成的本阵而来。

“爹,我去把他们杀回去!”李双喜抽出刀来。李本深抄起长枪:“我与双喜哥同去,也让这帮官兵知道知道我们的厉害。”

“急什么,只要大旗不倒,我们的军心就是稳的,隔着栅栏壕沟和他们蘑菇不好吗?”李自成倒是气定神闲,打了这么多年仗,虽说现在的情形有点危险,但也犯不上慌乱,“官抚民猛则猛矣,终非大将之材。山路遇袭,将士就算训练有素,也难免慌乱,这时他身为主将,不坐镇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指挥,反来孤注一掷地来取我的首级,实非明智之举。如果他真的攻下了我们的本阵,剁了我的脑袋,砍了我的大旗,最多也不过就是把我们击溃而已,过天星依旧能带着大家跑出去。可如果他反而被我杀了,他的人就要全军覆没了。如果他坐镇不动,以宁夏兵之战力,我们至多也就拼个不胜不败,吃不下他们,最后还是要撤走。”

李自成用剑指点着已经离得不远的官军:“用兵之际,有时需兵行险着,有时需以稳妥为先,这是时时都在变化的。官抚民打蒙古人打得多了,蒙古兵有来去如风之剽悍迅捷,却无固守之能,反正无论怎么打都很难歼灭,冲得慢了敌酋就跑了,他便习惯了这般以精兵直冲本阵的打法。如今和我对敌,仍胶柱鼓瑟,不知变通,虽有胜机,却把本来安稳的局面变得危险。这种突击自然也是有用的,但要看准时机,不该冲的时候乱冲,是自陷险地,该冲的时候不冲,又贻误战机。具体该怎么运用,靠书本和教导能学到的只是大略,得经过多年的积累,多学多看,方可纯熟。”

李自成看了看李双喜和李本深,李本深听得十分用心,李双喜却因为要上阵了兴奋得不行,基本上没把他刚才说的放在心上。

其实李自成说的这番话主要是给李双喜听的,李双喜打仗的作风勇猛凶悍,和官抚民颇为类似,也喜欢干这种“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事情。

李双喜今年已经十六岁,基本上是成人了,在武艺方面极有天赋,就连谷可成、袁宗第这些人和他比试都很吃力,打仗的时候加上一股威猛的狠劲,更是所向披靡。

这种勇猛在现在的条件下当然非常有用,闯军面对的战斗大部分是数十人至数百人参战的小战斗,自然需要这种能带着铁骑冲锋,不避矢石先登的人。可是在大型会战之中,李双喜的这种风格就只能作为冲阵的骑将,而不能作为独领义军的指挥官。

李本深就不同了,他办事十分小心谨慎,谋定而后动,甚至有些谨慎有余而进取不足。指望他摧大敌、建奇功是不可能的,但是假以时日,他完全可以独当一面。

这两个义子的性情也是完全相反的,李双喜为人豪爽仗义,好说好笑,李本深则沉默寡言,性子相对阴沉。从个人情感来说,李自成更偏爱李双喜,双喜的性格与他更相近,也更讨人喜欢。李本深不喜与人交道,私心重,喜刑好杀,这种性格出现在白贵那种苦大仇深、身经百战的人身上不会违和,但出现在一个十六岁少年身上就不那么合适了。如果不是因为他是高杰的外甥,如果不是高杰死了,李自成是不太可能收他做义子的。

李自成不禁暗自感慨,自己这两个儿子的优点和缺点都太过明显,相比之下,王瑾的儿子就好得太多了。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三人都是比较全能的,各有所长又没有明显短板。不过艾能奇和李双喜倒是像亲兄弟,性情和能力都差不多,这俩人感情也好。

算了,儿子也不是一天教出来的,今天还是先保住自己的脑袋再说。李自成左手一挥:“弓箭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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