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出版审查(2 / 2)

根据南宋初年张邦基所著《墨庄漫录》中“妇人缠足,始于近世”的说法,推广缠足的锅被归于宋徽宗。并进一步论证,正是因为宋徽宗贪图享乐到了违背圣人教诲的地步,才导致靖康之耻。结合现在明朝都城在开封,河对岸就是后金的时事,这种上纲上线的抨击还是有些威慑力的,在王瑾文化霸权下,直接导致缠足在后世被称为“徽钦足”。

王瑾在出版审查方面制定的规则是十分奇怪的。一方面,他制定了严格的出版审查制度,任何印刷品都必须经过审查才能出版。另一方面,他又规定绝不允许毁禁任何书籍,也就是说,其实所有书都能通过审查。哪怕书名叫“李自成是贼王八”也一样能过审。

审查的主要目的是分级,总共分为三级。绝大部分书都属于第一级,也就是“同意出版”,想怎么印、怎么卖都可以,官府也不从中抽税。第二级是“不反对出版”,里面有与闯军的宣传相违背的内容,这种书只允许印刷一百册,而且要抽一成的税。可以在书店销售,但不允许宣传,不允许摆在店里的书架上。

第三级则是“不赞同出版”,这种书是被认为会造成社会危害的,比如说教人裹脚,并宣扬以此为美的,比如说《李自成是贼王八》,比如说宣扬割肉奉亲的,都在此列。这一级的书只允许印刷十本,抽百分之五十的税,不允许销售。

目前为止还没有谁吃饱了撑的非要出版三级书,就算真有人写了这样的书,与其面对如此严格的出版限制,还不如直接搞手抄本。闯军不承认手抄本是出版物,视为个人文稿,里面爱写什么写什么,只要不公开销售或者弄成传单散发,私下馈赠是无所谓的。因为手抄本的成本高,其社会影响力远小于印刷品。

违反审查制度的处罚也并不严厉,只是罚银而已。

这些办法不能禁绝缠足这种根深蒂固的风气,但还是有限制作用的。另一时空清朝也禁过裹脚,给女儿裹脚的要杖八十,流三千里,但执行不下去,徒然损害朝廷公信力而已。还不如罚银,罚得轻,就容易执行,不至于流于空文,还能顺便给国库弄点钱。

清朝对废缠足没有剃发那么强烈的需求,能不得罪士绅就不得罪了,于是废缠足的命令也就虎头蛇尾,草草告终。在基层控制力方面,闯军也未必比大清强多少,所以也不触这个霉头,加以限制并在舆论上批倒批臭就好了,至于彻底禁绝,还是交给后世,缠足的兴起也是和经济基础有关的,现在还不到全面禁止的时机。

最后,就是知识女性社交活动的兴起。既然闯军有女人掌权,那么投闯的官绅自然支持夫人社交,在明末的大城市本就很有基础的各种太太小姐们的诗会、茶会、踏青、蹴鞠等活动,在闯军恢复了广州、武昌等地的社会秩序之后迅速兴起。

高夫人对于诗会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她也不是不读书,但读书的方向和李自成差不多,总不能和这些才女讲刘邦项羽。可不论是作为李自成的妻子还是基于自身立场,她又都得坚决支持这种活动,隔三岔五就得办。比如说今天,就有二十余人到楚王府来办诗会。

这次诗会的由头是新投诚的郧阳官绅的女眷中有几个颇有才女之名的,她们的父兄听说高夫人喜欢才女,自然忙不迭地让她们来武昌拜见夫人,高夫人自然也得招待。虽然高夫人实际上对才女并没有什么兴趣,才女们也知道高夫人顶多是作打油诗的水平,但这个假象还是要维持。

好在高夫人的卫队长沈云英是个货真价实的才女,诗词歌赋虽不精通,却也作得来,而且她又是武将之女,史书兵法也擅长,于是便成为了沟通两个圈子的最好“翻译”。

闯军将领们的夫人也有些能作诗的,有的是底层读书人家庭出身,变成流民后投了闯军,有些则是当初闯军追赃助饷的时候抢来的官绅女眷,当然,名义上都是“自愿”。不自愿也不行,家里男人被杀了,家财没了,奴仆反了,佃户也不可能再交租,不跟着闯军走她们也没有活路。

有了这样的班底,闯军的女眷在作诗方面倒也能勉强维持着有还手之力。这年头名媛的作诗水平真未必比得上名妓,要是把青楼画舫里的那些人请来,闯军这边必然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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