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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小偷别跑(1 / 2)

 外面是炎热的天气,心中是冰凉的寒意,背后则是涔涔的冷汗,这种感觉,相信有体会的人是深有感触的。

古代不是有所谓的断头诗、之类的东西嘛,本来我是不太相信的,认为为了一句话,一首诗而杀掉一个人,一群人是不是有点扯呢?不过,现在我信了,因为此时我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一句话!这句话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我今晚的命运,是舒舒服服的饱餐一顿还是被踢下车然后在外面露宿一宿。

如果现在我有一个时光机器那该多好啊,摇一摇回到过去,把刚刚的话改一下啊,或者直接跳过现在来到将来,这样就不用经历如此难熬的夜晚了。

见我沉默了这么久都不说话,开车的哥们儿急了,扯开了个大嗓门儿到:“我靠,兄弟你的眼光也太高了吧,这么漂亮的美女你都不要,你不要我……”

“闭嘴!猪头!”没等他说完,两声愤怒的吼声就将他后面的话直接震了回去。

见过两记狮子吼同时发出后的结果吗?

如果你没有见过,那么请看我前面的司机哥们儿。头发根根倒立,两眼发白瞪得老大,大嘴张开,晶莹的液体缓缓流出,在那截红红的香肠上印出一道痕迹,然后做出了自由落体的运动,最后展示了物体由分子构成的原理的宏观说明。

“你们两个合起来欺负人,回去告诉我妈妈。”我突然想到搞笑片里经常出现的一幕。

见到如此可怜又可爱的司机,我和叶小玲很有默契的相视一笑,谁叫你插嘴的,活该!以后记住,帅哥和美女讲话的时候,小孩子不要随便插嘴,否则后果很严重。

叶小玲笑了,我也笑了,我笑的更加开心,因为她似乎已经忘记了刚刚的事情。

下车后,司机仍然苦着一张脸,似乎还没有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哎,可怜的人呐,这么点打击就收不了了吗?

不过本着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我决定给他一点信心,希望他以后可以“重新做人”。

“兄弟啊,女人就这样,最喜欢损人了,尤其是漂亮女人,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喜欢损人,所以这些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不是有句名言嘛,我很丑但我很温柔!”

我煞有其事的开导着旁边的司机,完全忘记了刚刚自己也是那么大声的喊的。

我的话刚刚说完,便听到“啊”的一声尖叫,出租车似离弦之箭般飞了出去,那一声凄惨的尖叫让我很是不安心了一把,这孩子回去后会不会想不开呢?

从这件事也在此证明了我不是一个好人的优点。

“你那招用得还真是时候啊,连车费都省了。”叶小玲跟在我身后低声说道,事实上她也被我刚刚的话弄得一愣一愣的。没想到我是一个这么“坏”的人。

“没办法,谁叫咱是天才中的天才呢。”

“天生蠢材。”叶小玲又白了我一眼,走进了餐厅。

说句实话,这家餐厅的东西确实好吃,而且还不太贵,果然是像我这种打工仔们的最爱之地啊。

吃饱喝足后本想去逛逛夜市的,可是一看时间已经快到十一点,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回去,养足精神体力,准备明天大干一场!

回到家后我就一下子倒在了沙发上,今天晚上被叶小玲强行逼着喝了两杯酒,原因如下:第一,为了庆祝你的新生,你必须喝了这一杯;第二,为了庆祝你找到工作,这一辈你逃不掉;第三,这是你第一次主动邀请我吃饭,所以你得喝一杯(天呐,这也能算理由,我这算不算是自讨苦吃呢?);第四,你在吃饭之前表现极度恶劣,为了惩罚,这一杯说什么也得喝了。

说起来,今晚取消逛夜市,一方面是因为有些晚了,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我这个堂堂男子汉居然又醉了。

别人说,酒量是练出来的,可是我为什么就练不出来呢?这么多年了,我依然是一杯倒,有时候甚至不要一杯,一口就可以了。

就像今晚,我刚刚喝了两口就觉得脑袋有些发晕了,面前的叶小玲突然变成了好几个,再到后来几乎就变麻木了将酒当着白开水喝!

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合格的男人必须学会喝酒,喝酒是男人成熟的象征。

其实我很羡慕古代那些诗人,词人,一壶老酒下肚,非但没醉,脑子还是飞快的转动着,处于亢奋状态。

思路自然就像是蚕丝一般慢慢地抽了出来,不光是任性还是持久性都保持得很好。

于是一篇篇洋洋洒洒的文字便跃然于纸上,千古名句流传百世……看来我当不成诗人的主要原因是我不会喝酒。

“来,喝碗醒酒汤吧,缓解一下。”叶小玲端着一碗散发着迷人清香的醒酒汤走了过来,还没喝,我就被那清新的味道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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