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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水上飞行器(1 / 2)

 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崇拜别人,自然,崇拜别人的原因不是因为他这个人,而是这个人拥有的特殊技能。郑伟也是如此,他不记得当年第一次崇拜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但是他依旧记得当时崇拜他的时候,是为什么崇拜他的。

当年郑伟和他是同班学生,自然,学生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崇拜上自己的同学的。

先来说下郑伟崇拜的这个人的长相,个子不高,一米六,号称三等残废。长相普通,皮肤还挺黑。头上有一个硕大明显的疤,整体看起来,额,心里别扭,这个疤太突出,总给人一种最好不要交往、与他是朋友都丢脸的感觉。

自然,作为外貌学会的,郑伟当年也不怎么和此人交际,若不是同一班级,同一宿舍的,郑伟估计都懒得搭理他,虽然这个人很好相处,虽然这个人学习成绩优秀,但这些都不能让郑伟对他有任何好感。

元旦前夕,教室要装饰一下,准备办个元旦晚会,于是同学们都忙活了起来。自然,学校嘛,肯定要由人题点什么字的,但是不知道今年谁抽风,竟然让在宣纸上写毛笔字。

大家知道,虽然小时候学校让学过毛笔字,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甚至可能几年都不会想起有毛笔这个玩意,所以大家拿到毛笔之后都当刷子用,但写出来的字嘛……

用四个字形容:不提也罢!

最后老师来了一瞧,这肯定不行,要求重写,当学生们用期望的眼神看着老师,希望老师来露一手他平时吹嘘的天下无双的毛笔字时,老师做出一副我还有事情的样子,然后随便从身边拉了一个人,把毛笔塞给他就走了。

于是,这个人拿着被老师强行塞到手中的毛笔开始在宣纸上挥洒墨水。

于是,顺理成章的,引起了轰动,要知道,这家伙平时表现的和:我啥也不会,就会吃饭的样子,谁知,竟然来了这么一手漂亮的毛笔字,顿时,全班的人都瞪着大眼睛希望重新认识这个虽然长得还凑合,但是头上显眼的疤拉低印象分的男孩。

…………

“事实上,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这男人啊,还是不要以貌取人的好,保不准人家是某个牛x的存在。”郑伟一脸唏嘘的回忆自己的高中时代,似乎自己已经老了一样。

“哦?那男人不要以貌取人,女的呢?”林夏不怀好意的说道。

“这个自然是要求一定外貌啦,毕竟女人嘛,是花,总不能长得不漂亮不耀眼吧?好歹也得对得起我们这些绿叶吧?”郑伟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

林夏竖起大拇指,随后把郑伟一脚蹬开继续自己的工作。

自从那日从李青云那儿得到十万块钱后,林夏他们俩就开始了正式的创业,得到钱后林夏钱生钱的灵感不停的蹦出,然后被自己熄灭,原因自然是难以施展。

所以,冥思苦想后,郑伟悠悠的来一句:“要不,咱把这个飞行器卖了吧?”说完,郑伟用脚踹了踹角落正在充电的飞行器。

这玩意好是好,就是耗能,充电一个月,就飞几小时,每天看着它,郑伟都郁闷无比,想飞吧,没电,有点电可以飞一会吧,刚来了感觉就没电了,郁闷,郁闷!简直比早泄还郁闷。所以郑伟干脆提议卖了拉到,眼不见心静。

“卖了?凭什么卖啊,这可是我的玩具……”说着说着,林夏双眼一瞪,如同获得了怒放的生命,挣脱了束缚的思想一般,猛然间想到了什么。

“对啊,卖了!卖了!”林夏连连说道,说着还大力的拍着郑伟的肩膀。

“啊?还真卖啊?不是吧,别啊,我还没玩够呢……”前一刻还被郑伟嫌弃的飞行器,这一刻被抱在郑伟的怀中,如同一对即将分别的骨肉一般让人催人泪下。

“嘘,我说的不是这个,你紧张什么,还有,别搞得和我要卖你老婆一样,行了,你那恶心的表情收回去吧,我准备卖这种简化版的飞行器,以后这将是我们网店的主打产品!”林夏兴奋的想到。

“啊?林夏,你是不是太久没有出去了,以为已经过了一百年了?我们这个飞行器偷偷玩玩还行,你要是拿去卖的话那肯定不行的,肯定没人要的,就算买了也不敢用,咱,咱这个没实力让人信服啊……”

林夏一挥手,自信的说道:“没事,相信我,我不会那么蠢得,再说了,就算有人想买我都不卖,哼哼…”说完做了一个福尔摩斯状。

“你确定?”郑伟狐疑的看着林夏,随后看到林夏不善的眼神后,赶紧路出一个良民的笑容。

“那什么,对了,钱呢?给我拿点。”福尔摩斯后,林夏回复正常,又开始向郑伟要钱,因为从李青云那里得到的钱都存在郑伟那儿。

果然,一听要钱,郑伟第一反应是:“要钱干什么?要多少?超过十块找别人,谈钱伤感情的。”

“什么啊,我又不是去买烟,我要做实验,实验啊老大,知道不,快点,耽误我的大事,小心我砍你脑袋~~”

“臣领旨……”

虽然郑伟感觉林夏最近变了许多,尤其是对钱有狂热的追求,但郑伟认为这样的林夏才是男人,男人嘛!不就是为钱而活吗?以前的林夏一点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别人借他个十块八块的都敢不还,而现在林夏似乎变成了夏洛克,贪婪鬼再现啊这。

林夏却不知道自己的变化给郑伟带来了多大的印象,因为在林夏心中,他要拥有足够多的钱,多到足以保住自己命的钱。

这话还要从头说起。

前段时间,林夏加入了台湾的“黑暗使者”组织,这个类似于“网球协会”的宽松组织让林夏很感兴趣,成天泡在官网上查看上面的资料,而某一天他从一个新闻中得到启示。

说是一个亿万富翁曾是二十年前的杀人犯,最后隐姓埋名竟然成了富豪,最后被警察发现后被抓,富豪放出一亿元希望买自己的命,结果这事情就不了了知了,据有心人报道,这个富豪最后成了人-大-代-表。

所以,在林夏心中得出了这么一个等式,足够的钱=人-大-代-表=免死金牌=小命安全。

虽然林夏对自己当保安的工作很满意,毕竟是晚上上班,不用担心曝光率什么的,但是万一呢?万一那一天警察找上门来,然后对林夏说道:“林夏,你已经被包围了……”这可不是林夏想要的生活,所以林夏觉得为了自己的未来,应该适当的努力拼一把。

而正好赶上娱乐城保安裁员,林夏就顺利成章的开始了自己的构思。

店是有了,卖什么?这又是一个难题,如果是单纯是为了钱,林夏随便降临一个人,然后把脑子里的东西变成实物,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偌大的一笔钱,但是,这样做的话林夏就太蠢了,毕竟林夏的东西很多到现在还处于幻想阶段呢,猛然间拿出来,率先找到他的人肯定是国家的人,而不是送钱的人。

所以,林夏只好无奈的想一些能挣钱却不刺眼的项目。

如果让一个企业的老板评价如何凭借十万块钱变成百万,千万的话,这个老板肯定会微笑的说:“贩!毒。”确实,这个社会人太多了,人一多,各行各业就冒出来了,以前没有的,甚至闻所未闻的唰唰唰如雨后小草开始冒头,并以令人咋舌的速度繁衍或衰败。

所以说,现在这个社会,想要找一份饿不死的工作不难,但是想要创业?嘿嘿,不提也罢,不提也罢。反正淹死在海里的人多了去了,不差那么几个。

林夏也在烦恼,幸好,得到郑伟的提醒,终于知道了要卖什么了。

飞行器。

当然,卖的不是自己玩的那种真正的飞行器,而是伪飞行器,之所以叫伪飞行器,那是因为它飞不起来,而之所以叫飞行器,那是因为它能腾空而起……

听着糊涂?

这么说吧,飞机知道吧?它就属于飞行器的一种,降落伞、等之类的就属于伪飞行器的一种,而林夏要卖的就是伪飞行器。

当然,林夏不会去卖降落伞之类的,那玩意各项规定足有一人高,如果林夏去做那玩意,十万块钱还不如打水漂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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