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因缘起(1 / 2)

 fate中的关于saber的回忆中,所谓的蛮族应该是指的通过北欧入侵到不列颠岛东部的日耳曼族的分支——撒克逊(saxon)人。

我在这段历史的时间切入点为公元493年,这样公元500年的巴顿战役,还有公元520年的剑兰战役都能说的过去——我不认为外国中,一个人都五十多岁接近六十岁了还能往战场上跑,又不是咱们中国。

然后,关于成为骑士的过程,网络上面的资料有误,我核对了资料后确定了成为正式骑士基本上都要经历四个阶段。

首先是七岁时,选择成为骑士的少年将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pa),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

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sire),接受各种训练及学习“侠义精神”。

到了二十一岁以后,他可以册封成为见习骑士,然后外出历练。

在二十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在经历至少五年的历练(也有因为特别出色而缩短这个时间的)后,他才可以在自己所宣誓效忠的王的面前,被册封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不过后来在中欧世纪,最后那五年的历练被省略了,到了二十一岁的时候就会直接成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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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有因必有果,谁都无法违逆这个事实。

公元前27年,屋大维成立罗马帝国。而其全盛时期是五贤帝时期的安敦尼王朝中,由图拉真(trajan)统治的时期(公元98年即位),此时罗马疆域总共控制了大约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国家之一。

而到了公元392年的狄奥多西王朝时期,狄奥多西一世(defitioni)在瓦伦提尼安二世(valentianii)被杀后,宣布基督教为国教,反对一切异教和异端。

此后,狄奥多西一世在公元394年击败了西部的篡位者欧根尼乌斯(euni)后,成为了帝国的唯一统治者,这是罗马帝国的最后一次统一。

公元395年狄奥多西去世,他把帝国一分为二,东部分给长子阿卡迪乌斯(arcadi),西部分给幼子霍诺里乌斯(honori)。罗马帝国分裂成了西罗马帝国与东罗马帝国,其势力在其所统帅殖民的领地上日渐衰微。

不列颠岛,就是曾经幅员辽阔的罗马帝国一省,“不列颠尼亚”(britannia)为其罗马名,其内的住民由凯尔特人和罗马人共同组成。

不列颠虽位于帝国的最北方,但自公元一世纪中叶起即被罗马人占领。可是在公元五世纪时,罗马帝国的势力在各地均日渐衰微。

公元407年,罗马帝国迫于西哥特人首领阿拉里克一世(arici)的包围,被迫从不列颠岛撤军,随后,渡过了莱茵河入住高卢的日耳曼人,切断了罗马帝国和不列颠的军事联系。

而此后,从未臣服于罗马统治的凯尔特部落,从不列颠西边的爱尔兰岛进犯。而另一批凯尔特人与皮克特人,从北边的苏格兰入侵。

与此同时三支血源与文化相近的日耳曼民族:撒克逊人(saxons)、盎格鲁人(angles)和朱特人(jutes),也由欧陆大举来犯。航海技术精湛的撒克逊人突击不列颠南海岸与东海岸城镇,沿着河流向内陆推进。

公元410年,西哥特人首领阿拉里克一世(arici)第三次包围罗马,并且在成功攻陷后大举劫掠。此后,公元418年,西哥特王国建立,首都图卢兹(touloe)。该王国为第一个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起来的蛮族王国。(天音:也就是后世的西班牙。)

公元439年,由源自伊朗的游牧民族阿兰人所组成的汪达尔·阿兰王国(vandals·an)建立,首都迦太基(cartha)。

公元450年,撒克逊人在不列颠东南岸的据地,建成了永久的屯垦地。

公元476年,意大利半岛统治者奥多亚克(odoacer)废黜西罗马帝国当任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路斯(rous·augtus),将西罗马帝国的国徽转让给东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就此灭亡。(天音:其后东罗马帝国也称为“拜占庭帝国”。)

公元486年,日耳曼民族中的法兰克人克洛维(clovis)击溃西罗马在高卢的残余势力,占领高卢大部分地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frankish),以巴黎为首都。(天音:后来法兰克王国分裂成了法国、意大利和德意志。)

公元493年,东哥特王狄奥多里克(theoderic)在宴请时杀死奥多亚克,收编其余部,建立东哥特王国(ostrogothic),定都于腊万纳(ravenna)。(天音:也就是日后的意大利。)

而在此期间,撒克逊人对不列颠岛的入侵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虽然此刻的不列颠岛上的诸王都或多或少有联合起来抵抗撒克逊人的蛮族入侵,但是却没有一个统一的主心骨——反抗只是零零散散。

现在的不列颠民众,需要一个可以领导他们抵御入侵者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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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些无聊的东西。”

合上了手上梅林留给我的,记载着我现在所身处的这个时代的相关历史背景的笔记本,我吐出了一口气。

天高气爽的秋日,下午三点半的光线射入角度。

温柔馨香的清风带动着树叶舞姿优雅的飘落,抬起眼,天空蓝得肆意,清得写意。

空气中,可以闻到落叶和泥土的气息,偶尔还能看到有南飞的候鸟划过那片纯净的蓝色。

头顶上是掉光树叶的梧桐树枝,干净的枝条伸进那片纯净的蓝,却没有半点秋天该有的萧瑟。

阳光透过树隙撒落身上,带着让人昏然欲睡的暖意。

“桂薇,在看什么呢?”

阴影从边上笼了过来。

手上的笔记本一转,巧妙的避开了探过来的某人的爪子,然后顺势翻转过来,直接以书脊的地方敲了下去。

“呜哇!桂薇你下手也太狠了点吧!”

捂住了右手的手腕,加赫雷斯苦着脸向着我抱怨道,“又不是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让我看看都不可以么?”

“等你先把我教给你的追尾箭的方式掌握住了再来向我要这东西看吧。”

站起了身,我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落叶还有泥土,伸了个懒腰,“我说加赫雷斯你也稍微认真点可以么?就算你刚刚转成了侍从,但是按照你现在这种吊儿郎当的态度,到了二十一岁的时候你根本就不可能像拉莫洛克那样成为见习骑士的。”

“谁说的?像我这样的天才,如果成不了骑士那才是国家的损失呢!”

直接就在我原来坐着的地方躺了下去,加赫雷斯双手枕在脑后唇角带笑,“安啦安啦!你教我的东西我都有好好掌握的。”

“随便你了,高文呢?现在应该是和拉莫洛克在一起吧?”

“我说桂薇你很无情啊!现在陪在你身边的人是……好吧好吧,他们两个在马场那边。”

某人中途转移话题的原因绝对不是他突然转性变得正经起来,而是因为我正微笑着把玩着出现在手中的银色长枪。

“嗯,我知道了。”

收起了银枪,我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那么你就继续躺在这里享受秋日阳光好了。”

“碰到高文他们问起来别说我在这里,我就谢谢你了。”

“这个嘛,看我心情了。”

“喂喂!桂薇你不是那么绝情吧?我才从那个名为‘拉莫洛克’的地狱里面逃出升天啊!”

身后,加赫雷斯的惨叫声让我不由勾起了唇角,停下了脚步侧头看向了他:“不是说兄弟情深么?既然高文还在地狱里,你不应该去陪他么?”

“那啥……我相信哥哥他一定不会愿意看着我跟着他一起去地狱的。这是兄弟爱啊!”

加赫雷斯有些不太情愿得坐起了身看向我,“桂薇,你都不知道拉莫洛克那个魔鬼对我和高文的训练有多变态!呃……你干嘛那种表情看着我啊?”

“其实拉莫洛克也只是希望你和高文能顺利晋升吧?你至于这么说他么?”

单手掩面,我苦忍着笑意看着即将倒霉而尚不自知的某人,好心的给了点提示。

“他那绝对不是训练而是在谋杀!我好不容易才从那个地狱里面偷溜出来,桂薇你不会出卖我吧?”

加赫雷斯此刻露出的笑容绝对可以算得上是狗腿了。

“我想,已经不用我去出卖了……”

放下了手,我对着从另外一个方向走过来的当事人打了个招呼,“下午好啊拉莫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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