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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文啦——并谈应该如何写好文章的小观点(1 / 2)

 不论怎么说,本文终于还是完结啦。我是不例外的虎头蛇尾,嗯,真的,我承认。

路边的梅花又开了,次第将含着的芳蕊含蓄地吐出来,窥视着一角微风。突然想起我高中时候写的第一本小说也是在这个时候完结的。也是从秋天写到春天,经历了我觉得一年中最黯淡的时光。

那本书是我第一次尝试,从九月写到三月,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而这本书,我从去年五月份就开始写了。先是写在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小字,看得自己头都有点晕。我在这里不得不感谢我的同学,如果不是她们每天督促,偶尔称赞或批评几句,我也不会有动力写到现在。

我当初也和大家一样,是看小说胜过写小说的。记得最初动笔写小说的原因,就是因为实在没有好看的小说了。自从看了血薇还有香初上舞,就觉得已经到了顶峰,再无可超越的书了。于是任思想在脑海里驰骋,将一个个破碎的情节编织成我自己的故事。让自己决定故事中人物的生死情仇,原来也与看小说一样有趣。

好不容易的,我还是完本了。我的文章还很生涩,但是大家能看完,我就很高兴,真的很高兴。曾经有谁说过,写作是一件寂寞的事情,如果没有大家的鼓励,我当初也许真的会弃坑。其实,当初写小说的时候,根本没想过会真的这样一直写下去直到完结,转头看我的书柜,安安静静地排放着一行没有完成的作品。也根本没想到,我居然还能签约。

其实当时真的很犹豫。后来我还是决定签约了,虽然写的不好,这也算是一次进步吧。本文已经严重偏离了轨道,虽然主线是正确无误的,但有些具体情节,甚至人物性格都离我当初的构想差十万八千里远。这本书中,我构造的世界太庞大,庞大得自己设定的人物有时候都难以驾驭。哈哈,也算是一个教训吧,大家千万不要学我。

一篇好的小说,对人物性格的控制是最重要的,我喜欢的小说,总有一两个最喜欢的人物,哪怕是个负面的最不起眼的人物,只要我喜欢,就会把这本小说看下去。而这一点,我在一开始就出现偏差。不过也是,我不过也是半桶水而已,路还长远着,有很多地方还要多多学习。

我自认为写的不好,但毕竟看了这么多年小说,有一些观点想与大家分享,希望大家多提意见,也希望能给写小说的朋友有个借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藤萍和沧月的小说,他们的小说是我武侠的开端,也是我写作的缘由。同时极力推荐步非烟的修罗道和罗森的风姿物语(前两部),这都是自认为很经典的小说。个人认为,看一部小说,不仅要看明白它的情节,更要去学习它驾驭人物的方法。一部好小说为什么能吸引人呢?无非就是人物。光有人物,没有情节也不过是个空架子,所以一部好小说,一定要有充实的情节和引人入胜的地方。

语文课上我更深刻地体会到这个道理。婴宁这个故事之所以引人入胜,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憨态可掬,还有扣人心弦的事态发展。虽然我早就知道她是狐妖,但还是忍不住会看下去。应该是胡适先生说过,写文章须言之有物,我们更应该深深地体会。

记得我从前看过一本小说,据说评价不错,可是翻开只看了几页,就再也看不下去了。小说用了三章在将同一件事情,冗长乏味,甚至根本不知所云。小说毕竟不是电视剧,如果没有情节,读者就不会联想,更不会有兴趣看下去。

人物是骨骼,情节是血肉,如果没有血肉,一个骷髅架子谁会有兴趣?哪怕你再把女主写的多漂亮,男主写的多帅,说来说去都是一件在食堂吃饭打闹的无聊事,谁有耐心去看?

偶尔的搞笑不能占大篇幅,并且不能让读者觉得你是故意在讲笑话,当然真的在说笑话另当别论。就像一个在说笑话的人,如果自己都在笑,那么听者只会觉得莫名其妙。同样,如果你说下面的故事很好笑,也许听者听了你的心理暗示,再听也就会觉得这是一个很一般的故事,一点都不好笑啊。你也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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