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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x战警》的拍摄,贝克汉姆立即转战洛杉矶与安舒兹见面。
在此之前小默多克专门和他见过面,他代表父亲表示了对贝克汉姆的支持:“放手干吧,钱不是问题。当然,收购一家职业大联盟俱乐部恐怕不用那么麻烦,根本用不了那么多钱。”
他说完这句话,两个人同时笑了起来。
账户上躺着将近3000万英镑的男人,购买力可不是一般的惊人。
说实话,贝克汉姆对米国职业大联盟不是很了解,他们的实力也就和威尔士不相上下。
虽然米国国力强盛,但足球运动在这个国家完全不算热门运动。
如果把他们放在欧洲,只能算作三流中等偏下的水平,恐怕要被瑞典、丹麦、挪威、罗马尼亚、爱尔兰、土耳其、大毛二毛骑在身上打。
甚至就连南斯拉夫独立出来的波黑、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遇上他们都能玩着打。
但是这个国家的体育运动植根于校园,基础牢靠,踢足球懂足球的人口相当可观,随便找个学校都能拉出一支水平像模像样的球队。
基于这样的考虑,老默多克认为大联盟建立的初期上桌,远景可期。
而且大联盟如果一个大公司一般运作,所有公司共同享受盈利,共同承担亏损。
虽然短期利润薄得可怕,但胜在稳定,就算干出皇家贝蒂斯买德尼尔森那种傻事,只要联盟同意,其他俱乐部就得共同承担亏损,最多也只能在心里骂两句。
这种事情默多克父子当然想要参加,但光看大联盟的运作方式就知道幕后有人。
安舒兹有钱,不可能允许另一个人来分自己的蛋糕。
一山不容二虎,一公一母都不行。
但如果贝克汉姆能成为一家俱乐部的主席,怎么说对于他们经营的新闻行业也有不小的帮助。
别的不说,相关新闻都能拿到第一手材料,对于新闻集团的人脉也是一种拓展。
而且贝克汉姆的影响力增加对于他们的影视娱乐发展帮助不小,怎么说都是稳赚不亏。
贝克汉姆通过这次见面的实际收益不大,但是投资得到了商业大佬的支持,至少说明米国职业大联盟是有远景的。
倒是马斯克给了他很详尽的介绍,互联网狂人的功课做得很足,在谈判的前一天就把联赛的情况介绍得清清楚楚:“华盛顿特区联队是大联盟目前实力最强的球队,他们在已经结束的四年联赛中拿到三次冠军,相当于米国的曼联。
芝加哥火焰队的实力也不错,两家俱乐部这两年斗得很凶,他们拿走了剩下的一届冠军。
从实力来讲,圣何塞地震队和堪萨斯城竞技队也很有竞争力,但是两支球队所在地域的竞争力要差一些。”
贝克汉姆点头表示同意,大联盟成立4年,只有10家俱乐部,在球队综合实力上并不用考虑太多。
米国职业大联盟说白了就是娱乐体育运动,相比于竞技性,创立者更在乎他的娱乐性。联赛不设立升降级,赛制特别奇怪,同区域的球队有的相互踢两场,有的相互踢三场,跨区域踢一到两场,压根都不讲公平性。
这个规则如果放在英国,哪怕是业余联赛都要被人喷得生活不能自理。
但米国人就这么任性,既然篮球也这么玩,足球为什么不能这么玩。
相反,球队所在的城市对于俱乐部的发展来说反而更重要。
像纽约、洛杉矶、华盛顿这样的地方搞什么运动都有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