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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女要跟男斗(1 / 2)

 守则一:未经男方批准,女方不得擅自离家出走。如果女方因为正当理由需要独自出门,必须报知去处。

守则二:女方不得顶撞、漫骂、殴打男方,在外人面前,女方必须尊重男方,给足男方面子。

守则三:女方不得有任何欺瞒甚至欺骗男方的行为。

守则四:女方要时刻记住自己身为男方小妾的身份,不得和别的男人勾三搭四,男方看不顺眼的男人,女方必须得断绝与他之间的来往。

守则五:女方想要举办任何商业性质活动,必须先报备给男方知晓,男方不同意举办的活动,女方不得私自举办。

守则六:女方不得打着男方或者段府的旗号,在外面坑蒙拐骗或者收取任何钱财上、身体上的贿赂。

守则七:两人之间的夫妻关系,由男方决定,女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关系。

陶紫一边听段烨给她念的这些守则,一边提出自己的意见:“什么叫做女方不得殴打男方?你功夫那么高,我打得过你吗?我不被你打,就已经是万幸了!”

段烨将头偏向一边,露出脖子上的那排牙印:“这是什么?”

陶紫真后悔自己当初咬他时怎么不下嘴狠一点:“我和谁来往,是我的自由,你无权干涉!”

段烨:“你人都是我的了,还想要自由?”

陶紫:“为什么我想要举办商业活动,必须向你报告?凭我自己的能力,我也可以将一些活动办得很好啊。才子大赛就是证明。”

段烨:“你觉得你的才子大赛真的很成功吗?”

陶紫:“连太后和骆水云都说好,当然成功!”

段烨:“如果真的成功,那么你今天晚上就不会被卧香楼的人追着打了。没错,从活动本身来看,才子大赛是成功的,但是,你的成功却为你竖下了敌人。在别人眼里,你是段府的人,你竖下敌人,就是给段府竖下敌人,我不想将来段府上上下下的人都因为你而被外面的人打。”

陶紫不服气:“是卧香楼自己眼红,关我什么事?”

段烨:“本来是卧香楼先提出要举办花魁大赛,而你却搞出一个才子大赛跟她们唱对台,还弄得她们血本无归,她们当然会生气。如果我是你,我绝对不会选那么一个敏感的时间举办才子大赛,而是推迟一小段时间再举行,这样,两个大赛都可以顺利进行,双方都能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呢?我问你,你这次才子大赛赚了多少钱?”

陶紫:“一千多两。”虽然赞助的人多,可是大赛的开销也挺大的,尤其是太后娘娘要当总评委,决赛里用的东西,都很高档,更是花了她不少银子,所以她最终还能赚一千多两银子,她已经很满足了。

段烨:“那你知不知道卧香楼的姑娘们以及她们的客人每年给段府旗下的那些店铺所带来的生意,可以让段府赚多少钱?”

陶紫摇摇头:“不清楚。”

段烨:“单凭珠宝首饰这一项,就能赚你的数十倍之多。”

陶紫倒吸了一口冷气:“我的天!”

段烨:“现在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定了吧?其它的,你不用说了,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这七条你都必须遵守。”

陶紫:“如果我不签字呢?”

段烨:“我想卧香楼的郝妈妈和姑娘们,一定很乐意再跟你砌磋的!”

陶紫怀疑,段烨这厮平日里在人前当好人当得太多了,心底的邪恶无处释放,所以才会死抓着她不肯放,将她囚在身边当消遣情绪的道具,就跟那健身房里供人摔打泄恨的沙袋差不多。

再不然,就是因为她实在太特别了,特别地激起了他内心深处的某种斗志,非得跟她拚个你死我活不可。什么斗志?就是男人跟女人之间的较量。男为阳,女为阴,他们互为对立面,矛盾当然也是根深蒂固的。别说什么阴阳互补、男女搭配,这种看上去和谐的情景根本就不具有代表性。

你见过一个男人和他的女人吵架吵得多,还是和他的兄弟吵架吵得多?

你有见过哪个女人不抱怨她的男人,说他半点毛病没有?

揭开和谐的这层遮羞布,男人和女人在评价彼此的关系时,用得最多的词就是“凑合”。一句凑合,将他们之间的不平衡、不平等,以及内心深处的不甘心、不服气、不知所措,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展现在彼此面前。

当然,还有部分人将男女之争的这种较量视为一种情趣。但是,就以我们陶紫丫头目前的这种情商,各位觉得她会认为这里头有任何趣味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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