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迪斯尼的角度来说。它需要皮克斯胜过皮克斯需要迪士尼。
因为好莱坞动画时下的领头羊是皮克斯和梦工厂,迪士尼早已风光不再,它迫切需要内容。这种渴望极其强烈,以至于迪士尼觉得。倘若不能和皮克斯达成相比老协议更加有利的新合作方式,那何不干脆将其收购?所以最后迪士尼给出了74亿美元的换股条件。
七十四亿美元的报价,这是一份乔布斯都不可能会拒绝的价格。而对于杰斯特也是一样的,他的目标就是这价值七十四亿美元的迪斯尼股份,这足以让他成为可以影响整个美国传媒界的巨头。
从好莱坞公司发展壮大的自身逻辑来说,皮克斯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迪士尼。自80年代以来,好莱坞已经形成了六大跨国传媒集团垄断的超稳定结构,这几乎是不可动摇的。
这些大集团不仅垂直垄断了电影制作的各个环节(其垄断程度已经超过50年代以前的大片厂时期),更横跨其他所有媒体部门。不论多么雄心勃勃的独立制片公司,如80年代的orionpitures,90年代的梦工厂、米拉麦克斯,抑或靠《指环王》崛起的新线,都只能轮流风光三五年,这些公司无一不想成为综合性的娱乐集团,但都没法办到。
皮克斯也不可能做到。
这一点杰斯特是清楚的,所以,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成为这些巨头的那一部分。
当初索尼大举收购的时候,杰斯特也是很眼红的,但是当时的自己,无论是地位还是金钱,都不足以进行这种档次的收购。
作为单一的制片公司,皮克斯的优秀程度已经逼近了极限,要想更进一步发展,它必须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和其他环节整合起来,而这是不可能自动从现有的皮克斯内部生长出来的,那么并入某个集团公司是最好的捷径,所以,迪士尼收购皮克斯,其实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在正常情况下,也应该是双赢的。
对于杰斯特也是这样的,他收购皮克斯并不是因为他对于皮克斯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仅仅只是皮克斯在未来足够赚钱罢了。
现在不过四千万不到的投资,将来就能够收货到至少七八十亿美元的回报,这样的事情不做,那他就真的是傻帽了这只是一个生意,而不是他要做的事业。
杰斯特一边想着皮克斯动画的事情,一边摇了摇头,然后站起身子伸了伸手臂,略微的舒展了一下,老是躺在沙滩椅上面,也是有些累的,他远远的看了一眼,穿着比基尼的克劳迪娅跟李富真正在海边,因为离着有些远的关系,杰斯特也看不大清晰。
“皮克斯的事情先放一放,该跟迪斯尼合作还是要继续合作下去的,合同跟协议也已经签署了,就算是自己想要毁约也没有什么办法,而且跟迪斯尼进行合作,的确是最好的选择,虽然迈克.埃斯纳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但是,迪斯尼的确是可以在他的手里,重新走上巅峰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