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2 / 2)

我知道自己是百口莫辩了。

在部队当战士时,我就不是一个会处理人际关系的兵,新兵中我只有于晓梅、肖东琳和程垦三个朋友,这完全是因为我们入伍就在同一个寝室,许多战友干脆认为我清高孤傲,瞧不起人,好在我有一技之长,军事成绩出类拔萃,加之天天埋头训练,刻苦程度无人能及,还能得到首长和战友的正确评价;后来因为感情的事钻了牛角尖,有过当拼命三郎让战友百思不得其解的行为,曾被误认是为了提干当官博功名,是个人英雄主义,所以尽管功勋累累,提拔却始终赶不上于晓梅和程垦她们这些同期入伍的战友;等我转过弯子成为一名思想成熟的军官,离受伤转业已经很近了;转业军人到地方工作,被称为是人生一大重要转折,我年纪轻轻进了机关,对自己的性格局限早已看得清清楚楚,尤其在部队历经了生死关、名誉关,自认为到了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境界,一切富贵浮华于我都会如过眼烟云,已经做到风清云淡心若止水了,却不想还是避不开逃不开这种无聊的人事纠葛,今天更是被人误解到这种程度,连我的伤残都成了同事耻笑的话柄。

我连公车也不坐,一鼓作气地往家的方向走去。以我家到单位的距离,中间倒一次车要二十几站地,照我这种走法,两个小时都未必到家,其时我还在发烧,腿也没完全养好,可那天我什么也不顾了,野营拉练一般一个劲地走。我只身穿过繁华嘈杂的大街,拥挤窄小的小巷,仿佛置身一个陌生城市,心境荒芜而遥远,我不由深深地怀念起在部队的生活,怀念起那单纯炽烈的战友情谊,那惊心动魄的战斗岁月,看着自己不争气的脚,气忿和酸楚同时在心中郁结。

刘春这小子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撞上了我的枪口。

可能和他当时在酒店当副总经理这个职业有关,刘春其时最大的爱好是送花,弄得我一度曾怀疑他家是不是开花店的。那天我狼狈不堪地走到家属楼前,已经是午后三时,他正在奥迪车里引颈探望,见到我喜出望外开门下车小跑过来:“哈哈,我给你办公室打电话,你同事说你请了病假刚走,我开车来回遛了好几趟,看见6路车我就追,也没见你的影儿,等了一个点了,这下叫我等到了!你怎么没有手机,我明天送你一部得了!”

我一听他敢给我单位打电话,气就不打一处来,又听他诈诈呼呼要送我什么手机,更加愤怒,瞪他一眼就向家里走。

他一点没注意我的脸色,乐颠颠地从车里又捧出一大束花来,跟着我的屁股走。我开门他进屋,我换拖鞋他等着,然后也自来熟地换了拖鞋,大叫你家有花瓶吗?没等我回答就进了厨房。妈妈不在家,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在那哗啦啦地放水,我从他身后清楚地看见他耳朵下方耷拉着一对耳机,和早晨公车上那两个半大小子戴的一模一样,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东西叫MP3,是听音乐用的,只觉得是不良少年用品,想起他昨晚种种醉后丑态,心中鄙夷更甚,就开口道:“刘春,你干什么?花你拿走我不要!”

那花挺大一束,刘春在我家的厅里四处看了半天,只好把花安放在小饭桌上,然后告诉我:“这是加了花泥的,花店他妈的停水了,让我回来赶紧加水。”

他张口就出三字经,我也厌烦,站着一动不动:“拿走!”

刘春这才发现我脸色不对,支吾着直起身:“你,你不喜欢呀?没,没事,大妈说她喜欢……”

我打断他:“你大妈也不喜欢,这东西挺贵的,你拿去给小婉吧!”

我那时已经把火压了再压,直到听见他说出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才爆发,他直接叫了我的名字:“施慧,我和小婉已经不是朋友了,我跟她说我爱你!”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跟着发作:“你,你胡说什么?!”

他向后退了一步,还是坚持说:“施慧,我说我爱你!”

“住嘴!”我一步步逼上去:“你还爱我了?你知道什么是爱吗?你多大我多大了?你有小婉那么好的对象还朝三暮四,你简直混蛋!”

他也喊起来:“我不管!施慧我是认真的,我是成年人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我也不比你小多少,你知道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我他妈的就是爱上你了你说怎么办!”

他连“他妈的”都说得理直气壮,气得我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喘着气将那花拿起来,往他怀里一塞就往外推,他跟我支了两下突然花掉在门口,他转身竟然一下子抱住了我,接着把嘴也贴了上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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