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晨猛然抬头,眼睛一亮,“谢谢嫂子,谢谢。”
叶尊望向曹清歌,没有说话,但眼中的疑问已经不用言表。
这还是曹清歌第一次被人叫嫂子,听着格外的顺耳,微笑道:“我们去拜访手冢平治,带着三个小家伙儿不太合适,等到了神台,得先把她们安顿下来,让玲玲照看着,我们再去手冢家。晓晨能实力不俗,正好可以帮忙照看暖暖他们,你我也放心。”
不等叶尊说话,金晓晨打蛇随棍,“对对对,我上学的时候就是小朋友的知心大姐姐,我可以照看三个可爱的小妹……哦不,是小侄女儿,小侄女儿,哈哈。”
金晓晨是个什么性格,叶尊已经看明白,嫉恶如仇、率真直接、心眼儿也不多,典型的富家千金,不过这富家千金愿意满世界的追新闻,也算难得。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在他面前隐藏想法的,跟没办法隐藏情绪,让她来给女儿当保镖,倒是也未尝不可。
虽然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但从表面上谁也看不出叶尊的想法,他不动声色的问道:“你先说说你的目的吧,为什么要跟着我。”
“东热港被掀翻,这爆炸新闻,我肯定是要第一个写报道发回国的,现在只有你有网络,我只能跟着你。再一个,我想跟您老人家学学本事,能掀翻东热港,这已经是破碎虚空的实力了吧?您老人家是仙神啊!”金晓晨倒是实诚,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叶尊看向秦秋意,“你呢?手无缚鸡之力,就会拍拍照,就这德行也想追这小辣椒?”
要是别人这么挖苦他,秦秋意早就炸毛了,长这么大除了金晓晨,从来也没人敢这么说他,可他是亲眼见过东热港惨状的,一个能把兼顾的东热港搞成那样的人,别说挖苦他,就是揍他,他也得低头忍着,“那个,我其实也还行的,我是咏春拳的嫡传弟子,也不算手无缚鸡之力,就是跟晓晨和您这样的神仙比,弱了点儿,”说到最后他都不好意思起来,说一千道一万他也还是不入金晓晨,这是不争的事实。
金晓晨也道:“大哥,您可别乱点鸳鸯谱,我就拿二狗子当小弟,他死皮赖脸的要给我鞍前马后,说是敬仰下一个普利策奖获得者,我看他这么崇拜我才答应他的,没看他都住别的酒店嘛。”
秦秋意嘴里嘟囔道:“三万多一晚,谁能天天住啊?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家里有金山啊?”
叶尊笑道:“嗯,我家就有金山。”
“没见识,”金晓晨瞪了一眼秦秋意,那意思分明是觉得小弟给她丢人了。
看着这两个明显是刚踏出校门的青春男女,叶尊也说不出拒绝的理由,“那你们就跟着吧,但是要事先说好,一切费用自理,还要给我女儿她们做保镖,寸步不离。”
金晓晨开心的道:“保证完成任务!”
燕玲对叶尊两口子这个决定其实还是有些抵触情绪的,保镖是她的本职工作,现在却被人抢了风头,可她又不好说什么,上一次曹暖暖和刘雨曦被劫持的事情她还历历在目,安全才是首位的。
曹清歌跟燕玲是多年的好姐妹,当然明白燕玲的感受,“还要加一条,你们得听燕玲的指挥。”
金晓晨可是一点儿架子都没有,马上做到燕玲身边,“你就是玲玲姐吧?玲玲姐,你放心,我听肯定听你的指挥。”
燕玲往边上挪了挪,“我们不熟,先做事,”那酷酷的样子和金晓晨谄媚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引人发笑。
“那就出发!”